親愛的賣家您好:
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賣貨便平台擬於下列時間進行系統維護作業。
【作業時間】2024年12月01日 (日) 00:00am ~ 04:30am
【影響範圍】停機期間平台暫停所有作業
如有任何問題,建議您加入賣貨便LINE官方客服
(@myship711),將由客服人員為您服務,謝謝
親愛的會員您好:
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統一超商擬於下列時間進行系統維護作業。
【作業時間】2024年12月01日 (日) 1:30 AM~ 4:30 AM
【作業內容】進行系統維護作業
【影響範圍】
暫停寄件要號、選擇門市、貨態查詢、ibon機台寄件、OPENPOINT寄件等服務。
造成不便之處,請多見諒,謝謝。
如有任何問題,建議您加入賣貨便LINE官方客服(@myship711),將由客服人員為您服務,謝謝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平台的支持與信任。因系統維護及調整需求,賣貨便平台 ATM 收款功能將於2024/12/01起暫停服務。
未來,請賣家們使用其他金流方式進行收款,例如:取貨付款、信用卡。此外,請各位賣家放心,暫停服務前交易的款項,將如期結帳撥款不會受到影響。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歡迎隨時聯繫賣貨便客服(LINE官方帳號:@myship711)。謝謝
12/1關閉ATM(銀行轉帳)收款,影響如下:
賣家:僅有銀行轉帳的賣場不會下架,但賣家要進去編輯新增其他收款方式
買家:若欲下單的賣場僅提供ATM(銀行轉帳)收款,買家下單時會跳出以下視窗,請通知賣家開其他收款方式
賣貨便 12月運費優惠價38元
【12/01~12/31賣貨便 本離島常溫店取寄件運費優惠38元】
1. 活動時間:12/01(日)~12/31(二) 23:59
2. 活動方式:賣貨便本離店取寄件運費優惠38元(原價60元)
3. 訂單金額含運58元(含)以上,不需先支付寄件運費,運費會在帳務結算時從代收貨款中扣除,並開立運費電子發票給賣家。
冷凍賣貨便運費優惠價
【賣貨便 本離島冷凍店取寄件 優惠價129元】
1. 活動時間:12/01(日)~12/31(二) 23:59
2. 活動方式:賣貨便本離島冷凍店取寄件運費優惠價129元(原價200元)
3. 冷凍店取導入服務範圍:台灣本島、澎湖
(不含七美、望安門市)、2024/10/1開啟本島寄送至金門、馬祖(連江縣)(不含東莒、東引)之服務,但不可送回台灣,故包裹若於金門、馬祖買家未取,後續將報廢處理將不會寄回賣家。
4. 訂單金額含運150元(含)以上,不需先支付寄件運費,運費會在帳務結算時從代收貨款中扣除,並開立運費電子發票給賣家。
冷凍寄件注意事項:
(1)須於門市另購【冷凍交貨便寄件專用紙箱】方可寄件,重量≦10Kg
(2)冷凍包裹須預冷12小時以上至冷凍狀態,且確認未漏水。
(3)冷凍交貨便禁止運送商品,詳情請見寄件服務條款。
(4)請務必以【冷凍交貨便寄件專用紙箱】寄件,若以其他包材寄件,門市及物流得以拒收包裹。
(5)冷凍離島包裹約4~5天送達指定門市,但因離島交通受天候影響大,以實際配送作業為準,不保證到貨時效。
【賣貨便店到宅運費公告】
活動時間:12/01(日)~12/31(二)
23:59
活動方式:賣貨便本島店到宅寄件運費優惠價
1. 常溫:尺寸≦150 cm (長+寬+高三邊合計),重量≦20Kg,費用210元,優惠價180元。
2. 冷凍、冷藏:尺寸≦90 cm
(長+寬+高三邊合計),重量≦20Kg,費用225元,優惠價190元。
3. 店到宅導入服務範圍:台灣本島互寄(無離島)
4. 常溫訂單金額含運200元(含)以上,冷凍(藏)訂單金額含運210元(含)以上,不需先支付寄件運費,運費會在帳務結算時從代收貨款中扣除,並開立運費電子發票給賣家。
店到宅寄件注意事項:
(1) 宅配前冷凍包裹必須預冷12小時以上至冷凍狀態,且確認未漏水、冷藏包裹必須預冷6小時以上至冷凍狀態,且確認未漏水。
(2) 超過交件時間(每日15:00前)則視為隔日寄件,配送時效將順延一天。
(3)宅急便禁止運送商品,詳情請見寄件服務條款。
(4)超商收件時間依區域屬性而有所不同,依黑貓宅急便當地營業所的實際作業時間為主。
(5)部分區域因交通因素,無法提供每日寄件/配送服務,詳細作業時間請洽黑貓客服中心。
(6)送達時間詳見黑貓宅急便官網
https://www.t-cat.com.tw/Inquire/timesheet1.aspx
(7)配送相關問題請洽黑貓宅急便客服:412-8888(手機請加02)
詳細服務辦法及價格調整依本公司公告為主。凡使用本服務,即視同承認及接受本服務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服務或優惠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之相關公告辦理;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
親愛的會員
感謝您對賣貨便持續支持
10月份符合「賣貨便寄件滿額贈」活動之得獎名單
請點選連結查看名單
得獎通知已透過簡訊及mail發送,得獎者請於113/11/30 (郵戳為憑寄回得獎回函)
若有任何活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賣貨便客服單位或於線上官方客服LINE帳號 @myship711詢問
(連結: https://lin.ee/o2mt51c)
再次感謝您的支持,並請繼續給予賣貨便指教與鼓勵。
https://myship.7-11.com.tw/SiteEvent/2024/1113/reward.html
☆雙11持續感恩賣家大回饋☆
活動:11月賣貨便寄件滿額禮
活動時間:2024/11/01~2024/11/31
活動內容:
【注意事項】
(1)
每一個賣家帳號均為獨立賣家,單一會員請勿註冊多組帳號。
(2)
統一超商商品禮券可使用通路如下列:統一超商、COSMED康是美、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悠旅生活事業(星巴克)、速邁樂加油中心、統一多拿滋、21風味館、酷聖石冰淇淋、Semeur聖娜、聖德科斯、統一渡假村。相關詳情可洽7-ELEVEN官網 https://www.7-11.com.tw/service/isharinggift.aspx
(3) 本次活動僅限透過賣貨便寄件成功之訂單,不適用透過各拍賣平台的寄件行為。只要寄出即視為成功累積寄件數,不因關轉店退回等因素而取消計算 (但須扣除買家未取退回之件數當作為為最終寄件數量),若發現單一寄件人買家未取退回件數比例佔寄件數比例過高,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會員得獎的資格。
備註:有實際負擔運費寄出的件數才能列入滿額贈。
備註:有回饋免運的件數恕無法加入滿額贈件數。
備註:社群舉辦抽獎、盲盒等活動透過賣貨便惡意大量寄件恕無法參加滿額贈。
備註:參加成長禮回饋的免運件數恕無法參加滿額贈。
2024年新增備註:若買家未取退回件數比例佔寄件數比例超過2%(全站平均),滿額贈將以贈品市價扣除未取退回件數*38元之金額為當期滿額贈之金額門檻。
(訂單未取退回率低於2%之賣家皆符合活動參與資格毋須扣除未取運費)
舉例說明:
(一)
賣家OPEN將11月份寄件數為6,300筆,符合滿額贈門檻送統一超商商品禮券$18,000,但是訂單未取率為4.5%(超過2%),表示有285件包裹未取,這樣就必須扣除未取包裹之運費,18,000-(285*38)=7,170,故賣家OPEN將僅能獲得市價5,000該門檻滿額贈為 統一超商商品禮券$5,000。
(二)
賣家小桃11月份寄件數為1,110筆,符合滿額贈門檻送統一超商商品禮券$3,000,但是訂單未取率為3.4%(超過2%),表示有38件包裹未取,這樣就必須扣除未取包裹之運費,3,000-(38*38)=1,556,低於最低門檻滿額贈金額故賣家小桃11月無法獲得滿額贈。
(三)
賣家小美11月份寄件數為1,234筆(扣除前列相關條件後),符合滿額贈門檻送統一超商商品禮券$3,000,但是成長禮回饋件數100件,實際寄件數尚須扣除100件,該寄件數1,134件即為對應滿額贈門檻。
(4) 若追蹤發現惡意舞弊(如:寄件人寄給自己、寄件者大量寄空包給無名氏等)、寄送店取禁運品/違禁品、盜用他人身份資料或其他經主辦單位認定違反活動辦法或影響活動公平性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主動取消該贈品獲得資格及參與本活動之權利,並將該會員紀錄為黑名單且對該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5) 活動將於2024/12/18(三)前統計出領獎名單,於2024/12/20 (五)前統一發送通知,並將活動贈品簽領表寄至您會員資料中留下的E-mail信箱並公告名單於賣貨便官網。寄件滿額禮符合資格者則會以簡訊及E-mail聯繫通知當事人,賣貨便收到活動贈品簽領表表單後,處理獎品發送。
(6) 活動贈品簽領表表單填寫:符合資格者須填寫活動贈品簽領表,於賣貨便公告符合資格者後,一週內以掛號形式(以郵戳為憑)寄回主辦單位審核,逾期將取消領取贈品資格。資料經審核通過後才符合領取贈品資格。活動贈品簽領表寄回地址:11070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5號2樓【統一超商
賣貨便11月滿額贈活動小組】收
請將掛號收執聯存放至收到滿額贈品為止,後續若因未收到贈品卻無法提供掛號單據者,將無法補發贈品。
(7) 符合資格者經主辦單位確認身分及收到贈品簽領表後,將於2025/02/28(五)前將贈品寄送至指定收件地址。
(8) 符合資格者若經檢查發現資格或身分不符或資料為偽造變造者,主辦單位將取消資格;符合資格者若未依規定於收到贈品簽領表期間內完成上述申請程序(以郵戳為憑),或因個人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絡者,或收到贈品時未能出具上述資料者,皆視同放棄收到其贈品權益。
(9) 參加活動者即表示同意並遵守活動政策規範及活動公告,如有違反,即喪失參加活動資格。
(10)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或簡訊四種方式通知符合資格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
(11) 如因主辦單位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贈品品項內容變更,符合資格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安排之等值替代品項,符合資格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轉讓贈品給他人。
(12) 統一超商保留隨時終止、取消、變更活動與更換商品品項之權利。
◆活動日期:2024/11/01~2024/11/30
◆活動辦法:感謝賣家持續支持,凡11月常溫店取總寄件數超過10月常溫店取總寄件數,差異在70件(含)以上,增加的件數將於12月回饋免運(每人回饋上限100件)
◆活動對象:活動僅限常溫店取之件數計算,訂單金額58元(含)以上且10、11月均需有寄件紀錄的賣家,方符合活動資格。(10月寄件數需大於0件)
(舉例:OPEN小將10月在賣貨便寄了100件(扣除上月成長禮回饋),11月寄了250件(扣除當月未取退回件數後實際寄件數),故OPEN小將在12月則可獲得100件的寄件免運費資格)
◆回饋方式:免運件數將於12月2日對帳單中依實際回饋件數逐筆扣除運費,免運件數僅回饋於2024年12月,恕無法遞延。
◆回饋公告:每位賣家12月回饋件數,將於12/5(四)前公告於賣貨便官網(12/2(一)的對帳單開始回饋)
對帳單顯示如下說明
註:會從當月第一筆對帳單開始[不收]運費,對帳單運費欄位即為0元,等扣除完回饋的件數(上限100件)後,運費欄位即變成38元,如圖所示。
◆注意事項:本次活動僅限透過賣貨便寄件成功之訂單,不適用透過各拍賣平台的寄件行為。只要寄出即視為成功累積寄件數,不因關轉店退回等因素而取消計算 (但須扣除買家未取退回之件數當作為為最終寄件數量),若發現單一寄件人買家未取退回件數比例佔寄件數比例過高,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會員回饋的資格。
備註1:有實際負擔運費的寄件數才能列入成長禮件數計算。
備註2:有回饋免運的件數恕無法列入成長禮件數計算。
備註3:社群舉辦抽獎、盲盒等活動透過賣貨便惡意大量寄件恕無法參加成長禮。
備註4:滿額贈與成長禮之件數可重疊計算於累積之寄件數。
備註5:未取退回率大於全站平均%之賣家 (全站平均通常低於4%),恕無法參加成長禮之活動。
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服務或優惠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之相關公告辦理;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
親愛的會員
感謝您對賣貨便持續支持
9月份符合「賣貨便寄件滿額贈」活動之得獎名單
請點選連結查看名單
得獎通知已透過簡訊及mail發送,得獎者請於113/11/08 (郵戳為憑寄回得獎回函)
若有任何活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賣貨便客服單位或於線上官方客服LINE帳號 @myship711詢問
(連結: https://lin.ee/o2mt51c)
再次感謝您的支持,並請繼續給予賣貨便指教與鼓勵。
https://myship.7-11.com.tw/SiteEvent/2024/1024/reward.html
親愛的賣家 您好
為了持續提升平台效能並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體驗,我們將進行定期賣場狀態審核。
經過檢視,若您的賣場在過去一年內未有任何更新或交易紀錄,平台將於 2024/10/30 將此類賣場進行下架處理,並於 2024/11/29關閉賣場。
如果您希望賣場繼續營運,請於上述日期前登入賣家後台,確認賣場上架商品及庫存。我們非常重視每一位賣家,也期待您能夠繼續與我們一同成長。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歡迎隨時聯繫賣貨便客服(LINE官方帳號:@myship711)。
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親愛的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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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符合「賣貨便寄件滿額贈」活動之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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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熱銷久久賣家大回饋☆
活動:9月賣貨便寄件滿額禮
活動時間:2024/09/01~2024/09/30
活動內容:
【注意事項】
(1)
每一個賣家帳號均為獨立賣家,單一會員請勿註冊多組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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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次活動僅限透過賣貨便寄件成功之訂單,不適用透過各拍賣平台的寄件行為。只要寄出即視為成功累積寄件數,不因關轉店退回等因素而取消計算 (但須扣除買家未取退回之件數當作為為最終寄件數量),若發現單一寄件人買家未取退回件數比例佔寄件數比例過高,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會員得獎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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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增備註:若買家未取退回件數比例佔寄件數比例超過2%(全站平均),滿額贈將以贈品市價扣除未取退回件數*38元之金額為當期滿額贈之金額門檻。
(訂單未取退回率低於2%之賣家皆符合活動參與資格毋須扣除未取運費)
舉例說明:
(一)
賣家OPEN將9月份寄件數為6,300筆,符合滿額贈門檻送統一超商商品禮券$18,000,但是訂單未取率為4.5%(超過2%),表示有285件包裹未取,這樣就必須扣除未取包裹之運費,18,000-(285*38)=7,170,故賣家OPEN將僅能獲得市價5,000該門檻滿額贈為 統一超商商品禮券$5,000。
(二)
賣家小桃9月份寄件數為1,110筆,符合滿額贈門檻送統一超商商品禮券$3,000,但是訂單未取率為3.4%(超過2%),表示有38件包裹未取,這樣就必須扣除未取包裹之運費,3,000-(38*38)=1,556,低於最低門檻滿額贈金額故賣家小桃9月無法獲得滿額贈。
(三)
賣家小美9月份寄件數為1,234筆(扣除前列相關條件後),符合滿額贈門檻送統一超商商品禮券$3,000,但是成長禮回饋件數100件,實際寄件數尚須扣除100件,該寄件數1,134件即為對應滿額贈門檻。
(4) 若追蹤發現惡意舞弊(如:寄件人寄給自己、寄件者大量寄空包給無名氏等)、寄送店取禁運品/違禁品、盜用他人身份資料或其他經主辦單位認定違反活動辦法或影響活動公平性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主動取消該贈品獲得資格及參與本活動之權利,並將該會員紀錄為黑名單且對該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5) 活動將於2024/10/18(五)前統計出領獎名單,於2024/10/21 (一)前統一發送通知,並將活動贈品簽領表寄至您會員資料中留下的E-mail信箱並公告名單於賣貨便官網。寄件滿額禮符合資格者則會以簡訊及E-mail聯繫通知當事人,賣貨便收到活動贈品簽領表表單後,處理獎品發送。
(6) 活動贈品簽領表表單填寫:符合資格者須填寫活動贈品簽領表,於賣貨便公告符合資格者後,一週內以掛號形式(以郵戳為憑)寄回主辦單位審核,逾期將取消領取贈品資格。資料經審核通過後才符合領取贈品資格。活動贈品簽領表寄回地址:11070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5號2樓【統一超商
賣貨便9月滿額贈活動小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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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符合資格者經主辦單位確認身分及收到贈品簽領表後,將於2024/12/31 (二)前將贈品寄送至指定收件地址。
(8) 符合資格者若經檢查發現資格或身分不符或資料為偽造變造者,主辦單位將取消資格;符合資格者若未依規定於收到贈品簽領表期間內完成上述申請程序(以郵戳為憑),或因個人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絡者,或收到贈品時未能出具上述資料者,皆視同放棄收到其贈品權益。
(9) 參加活動者即表示同意並遵守活動政策規範及活動公告,如有違反,即喪失參加活動資格。
(10)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或簡訊四種方式通知符合資格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
(11) 如因主辦單位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贈品品項內容變更,符合資格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安排之等值替代品項,符合資格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轉讓贈品給他人。
(12) 統一超商保留隨時終止、取消、變更活動與更換商品品項之權利。
2024/09/18更新
輸入中國地區食品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食品須非屬主管機關公告不得輸入之物品,並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及申報。不符規定或未主動提出查驗證明者,本平台將逕行下架。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4000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40001
📢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第2項規定公告:
第 36 條
1.私運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處貨價三倍以下之罰鍰。
2.起卸、裝運、收受、藏匿、收買或代銷私運貨物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鍰;其招僱或引誘他人為之者,亦同。
3.前二項私運貨物沒入之。
4.不知為私運貨物而有起卸、裝運、收受、貯藏、購買或代銷之行為,經海關查明屬實者,免罰。
「螺螄粉、黃飛紅麻辣花生」禁止進口及販售
規範&取締方式:
一、經濟部國貿局表示,目前並未開放中國製「螺螄粉、黃飛紅麻辣花生」食品進口,已涉及違反進出口等有關法令。除螺螄粉外,中國大陸製粉條類產品,例如中式麵條、寬平麵條、米粉條等,同樣不准進口。
二、如販售(疑似)違規商品,將下架該商品;如進而致平台受有損失,將向違規賣家求償。
※ 經濟部相關公告: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104375
※請留意:整個賣場包括但不限於賣場描述、商品圖文及規格,且即使為「未上架」狀態或已無庫存之商品,皆須遵守所有規範。
因近期有詐騙集團偽裝為假買家,在交易聊天過程利用「訂單不成立!因賣家未來電更新【金融反洗滌案/金流保障服務/網路安全交易條約】導致無法正常購買」網頁,透過連結或QR CODE且要求加入假的LINE客服帳號,請你提供重要個資,假客服人員來電要求依指示利用網銀操作,完成平台金流服務協定或帳號認證,進而要求賣家操作ATM或網銀,支付保障協議所需金額,以及「解除分期付款」的詐騙模式。
範例如下:
1.
於對交易對話時,要求點選連結、QR CODE加入假客服
★請留意,賣貨便官方客服不會以連結或QR CODE請賣家加入
2. 加入假客服後,要求賣家提供重要個資作驗證
Line名稱顯示「賣貨便、7-ELEVEN客服專員、7-ELEVEN授權簽署中心、在線客服服務中心」等個人帳號,請賣家提供聯絡電話、銀行帳戶驗證,宣稱未完成的話將被停權賣場無法交易。
★請留意,賣貨便LINE官方帳號為藍色盾牌認證帳號,非個人帳號,客服人員僅會以帳號(@myship711)請用戶加入
3. 假銀行客服人員會來電要求賣家【依指示操作ATM或是網路銀行】才能完成平台金流服務協定或帳號認證等,支付一筆保障協議所需的金額,接下來就是解除分期付款等的騙錢模式。
賣貨便平台提醒您以下防詐重點:
1. 點選連結前,應謹慎辨識連結來源,且勿輕易於不明網站提供電話、銀行帳戶、信用卡等個人重要資訊。
2. 接獲+886開頭之來電或陌生來電,務必提高警覺,養成查證習慣,請掛斷來電撥打銀行客服電話查證,或撥165專線查證,勿聽信來電電話。
3. 請謹慎辨識賣貨便客服,官方客服LINE帳號(@myship711),為藍色盾牌認證帳號,非個人帳號,避免受騙上當。
我們將持續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165 反詐騙密切合作,共同打擊網路詐騙,提供您安全的交易環境,若有疑問請致電
賣貨便客服專線:02-2721-4234或 統一超商聯合客服中心 0800-008-711
2023/4/14補充說明
賣貨便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法及國健署要求檢視全部賣場,進行疑似電子菸及相關關鍵字等賣場預防性下架作業,若您的賣場非電子菸賣場但被賣貨便監測下架,請加入LINE 官方客服 @myship711 申請重新上架,客服人員會協助您進行賣場重新上架,客服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0900-1800,若您急需使用賣場建議您可重新開啟新賣場讓買家先進行下單,造成不便敬請見諒,我們與政府一起防範新興菸品侵害青少年健康,一起共同守護大家的健康。
【重要公告】關於「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
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賣家,請勿觸法。
依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本府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32 條及中央法規標準第 13 條規定,公布施行「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自治條例生效後,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新興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之規定,以免觸法。
相關法規請參考「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
賣貨便提醒各位會員如要刊登販售或購買相關商品,應符合現行法令規定,以免觸法。
賣貨便也會主動加強站內商品巡邏檢視,一旦發現違法商品立即下架。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停權。
Q&A:
菸類商品有哪些?
依據《菸害防制法》規範,菸類商品是指:
1.
「菸品」: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他含有尼古丁之天然植物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
2.
「類菸品」:指以菸品原料以外之物料,或以改變菸品原料物理性態之物料製成,得使人模仿菸品使用之尼古丁或非尼古丁之電子或非電子傳送組合物及其他相類產品。例如:電子菸。
3.
「指定菸品」:指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即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指定菸品。
菸類商品禁止於網路平台販售、促銷或廣告
依據《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
第8條:販賣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為之。
第12條: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其促銷或廣告,不得以「電腦網路」方式為之。
第15條: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下列物品:
一、與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近似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
例如:香菸糖、香菸吊飾、香菸耳環、菸盒花束、以菸盒作為商品比例尺…等
二、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例如:電子菸、菸油、菸彈、電子菸裝置(載具)、電子菸零件、霧化器…等
三、未依規定,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
例如:加熱菸、水煙…等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
再次提醒您,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政府法規罰則
1.
如您於以「電子購物」方式販賣菸品、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者:
將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2.
如您以「電腦網路」之方式促銷或廣告菸品、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者:
將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3.
如您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與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近似」之物品者:
將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4.
如您販賣或展示「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等」之物品者:
將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再次提醒您,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
若您的商品違反規範,賣貨便會將您的商品刪除。
請您確實遵行相關規範後再重新上架商品,避免觸犯法律。
若有任何法令相關問題,可逕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菸害防制與戒菸服務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菸害防制專區」查詢。
感謝大家的協助,讓我們一起共同守護大家的健康。
[貨到付款功能] 為什麼我不能使用貨到付款的功能?
自 2024年 6 月18日起,若您曾經拒收/未領取貨到付款包裹(排除未到門市、包裹異常等原因),累計達3次(含,無須連續)以上,您將無法使用貨到付款功能,在無法使用期間內,請先使用其他付款方式(信用卡、ATM轉帳、ICASHPAY等)進行交易,於該期間(180天)過後,將由系統自動判斷並恢復您的貨到付款功能,恢復時間請留意系統顯示。
為什麼我的貨到付款功能會被限制無法使用:
若您使用貨到付款累積3次(含,無須連續)以上未取包裹記錄,將從第一筆訂單不成立日期算起,暫停您使用貨到付款功能180天,若非您個人因素造成,請加入官方客服LINE :@myship711 與客服中心聯絡。
小提醒:
由於賣貨便平台未取紀錄是以取貨狀態自動統計,系統未能依據訂單個別狀況判斷未取原因,若是因以下情況造成的未取貨紀錄,請保留相關證明以利提出恢復權限申訴:
1.
物流配送問題:包裹遺失、損毀、配送失敗等。(保留貨態畫面、簡訊等)
2.
門市處理疏失:門市取不到貨、包裹提前退回等。(保留貨態畫面、簡訊等)
3.
賣家個人要求:賣家貼錯出貨單,問與答或社群上要求您不要取件等情況。(保留對話畫面等)
自 2024年 6 月18日起,針對拒收或未領取貨到付款包裹情節重大者,賣貨便將視情節限制或停用您的帳號使用賣貨便服務。
2024/4/22起,Facebook社團中的第三方應用程式將不再提供使用,
故賣貨便平台提供的社團+1功能將暫時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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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團+1功能不受影響,建議有經營社團的賣家,
可引導顧客以賣場連結下單或以大量訂單方式匯入訂單。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12/26(二)起,訪客下單E-Mail僅接受輸入Gmail、Outlook、hotmail、Yahoo、iCloud信箱,敬請留意。
如有任何問題,建議您加入賣貨便LINE官方客服(@myship711),將由客服人員為您服務,謝謝。
賣貨便依法令規範,已訂定個人資料保護守則如下,請各賣家遵守。
個人資料保護守則
一、「個人資料」的定義
個人資料是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個資法§2)
二、個人資料保護守則
1. 您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必需要為合法目的而蒐集,且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2. 您必須保持個人資料正確性,並且告知當事人所蒐集資料的特定目的,以及安全處理與使用方式與範圍,並作好適當的刪除與銷毀,其刪除、銷毀應留存相關紀錄至少五年。
3. 除非得到當事人的「明示同意」(是指當事人明確及自願給予的同意),否則您不可以改變個人資料的用途,只可將個人資料用於當初蒐集資料時所述明的用途。
4. 您必須採取適當的保全措施保護個人資料,以避免第三人在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情況下,查閱、處理、刪除或使用該等資料。
5.當事人有權向您查詢、閱覽所持有其個人資料,以及有權要求獲得有關資料的複製本。如發現個人資料不準確,則有權要求補充或更正有關資料,亦得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
三、相關資訊
個人資料保護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2
綜合商品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BSMI字號適用於應施檢驗商品,其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賣家上架應施檢驗商品時,應依經濟部106年11月28日經標字第10604605690號公告,於商品頁面中明顯處揭示該商品之商品檢驗標識或提供完成檢驗程序證明之資訊,以符合相關規定。依據商品檢驗法規定,未符合檢驗規定之應施檢驗商品,銷售者不得陳列或銷售;不合規者依同法第60條規定和第60之2條規定,得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如意圖使用非合規BSMI字號販售相關商品,則可能觸犯刑法第255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常見應施檢驗商品(包含但不限於)
行動電源/鋰電池、電捲髮棒、汽車兒童安全座椅、車充、行車紀錄器、氣炸鍋、太陽眼鏡、吸塵器、嬰幼兒用品、硬碟、計算機、隨身碟、讀卡機、手推嬰幼兒車、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無線充電器、吹風機、雷射筆、數位電視機上盒、行李箱、鍵盤、滑鼠、玩具商品(供14歲以下兒童)、USB電源供應器(豆腐類)等。
※以上僅為舉例常見商品,詳細應施檢驗商品內容可參考商品檢驗網站
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pqn/uqi6103f.do
BSMI字號標示(R、D、T、M、Q+5個英數字)
BSMI字號檢驗方式
R字軌:驗證登入(如:充電器)
T字軌:型式認可(如:瓦斯罐、打火機)
D字軌:符合性聲明(如:太陽眼鏡、數位相機)
M字軌:監視查驗(如:玩具、織品)
Q字軌:管理系統認可檢驗標識(如:水泥、石油製品)
若有任何問題可至BSMI官網查詢
https://www.bsmi.gov.tw/wSite/mp?mp=1
>>>>>賣貨便上架商品,若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要求必須檢驗之商品,請務必於網頁說明正確之BSMI字號,修正或補足必要資訊,若商品被檢舉,賣貨便將暫時下架商品,但不符合開放條件之商品、情節嚴重者、未修正完全者將直接刪除商品或限制帳號使用,請賣家特別注意,避免觸法。
商品標籤要注意!新修正《商品標示法》112/5/18上路
經濟部宣導,新法施行後,新進入市場流通的商品,應該依新法標示。而新法生效前已流通進入國內市場陳列販賣之商品,可不用重新標示,但地方政府有稽查需要時,業者應提出相關文件說明商品流通進入市場的時點。
本次《商品標示法》修法主要增加電子商務平臺業者提供資料之義務、增加電子商務平臺業者違反本法之罰則、增加電子商務平臺業者違反本法之公開處置等內容。另外在「進口商品業者資訊標示」的項目也有較大的差異,以進口商品為例,修法前後之廠商資訊及時間資訊的應標示事項差異如下:
進口商品之廠商資訊
新法:進口商或分裝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
舊法:進口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
時間資訊
新法:國曆或西曆之製造年月或年週。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舊法: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關於「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的規定,如商品是由國內業者委託國外製造再進口,其委製商為國內業者,這種情況可以標示國內委製商之中文名稱,無須再標示國外製造商名稱。
新法上路在即,賣家請依規定進行商品標示,產品才可於國內流通販賣,若有違法最重將遭罰20萬元。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也應選擇符合標示規定的商品,以保障自身權益。
*相關法令參考:商品標示法
「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112/7/1上路
一、 為使我國網購業者能遵守包裝減量,強化我國網購包裝管理方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以下稱公告事項)並自112年7月1日生效施行。
二、 公告事項適用對象為網際網路零售業,即以網際網路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以網站形式提供商品資訊,消費者經由網路下訂單後,將商品遞送至消費者處,應遵守下列包裝材料限制使用實施方式(若以循環箱(袋)與原箱出貨之包裝,免依(二)、(三)規定辦理):
(一)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之物品。
(二)紙類包裝箱(袋)之瓦楞紙箱(盒)、紙板產品及紙漿模製品,其回收紙混合率應為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塑膠類包裝箱(袋)及緩衝材應以再生料摻配比率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製成。
三、 網際網路零售業者又依照資本總額、實收資本額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區分中型業者及大型業者。符合條件之業者,另應遵守包裝重量比值分級規定、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之規定。
四、依該實施方式第四條、第七條等條文,業者應符合包裝重量等規範,大型業者並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提報減量成果,並須提報銷售件數、包裝材料總重量及分項重量等資料,提醒個業者須符合前述規範,另為配合辦理相關事宜,本公司亦會每年定期向業者蒐集相關資料,請個業者務必配合辦理,如未配合而造成本公司受有損害(例如裁罰等),業者應負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罰款等)。
1. 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自111年7月1日實施(以產製日期為準),一般食品不得以「健康」字樣為品名之一部分,以避免消費者誤解。(取得許可之健康食品不再此限),未來食品品名如發現未符合前述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4-400萬元罰鍰,包裝產品依同法第52條限期回收改正。
公告內容→
https://www.mohw.gov.tw/cp-4628-55122-1.html
2. 立法院111年5月3日三讀通過「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考量近年來商業快速變遷及資訊科技蓬勃發展,網路購物已成為消費者主要購物方式之一,並且電子標示方式也隨之融入消費者日常生活,本次修正重點因應科技發展增加標示的彈性化、將網路商品販售平台納入規範以及對違規業者依情節為不同處分。
詳細法案內容→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C0060606C00381C0060606790381CC06A606C41389E0662726C0
為加速信用卡審核速度,開放各位賣家使用,自2022/3/1起,申請人僅需依以下規範申請,即可快速通關,個人賣家額度5萬元,若需提高額度,請進線藍新客服將完整資料補齊,通過風控審核後,即可調整額度上限為40萬。
(企業用戶審核規則不變,額度為200萬元)
申請流程:
1.請先至賣貨便建立一般賣場,並留意以下資料務必填寫
(1)賣場簡介內需填上賣家聯絡資訊
(2)商品內容完整(含照片、簡介、數量)
(3)肉類原型商品:請於網頁說明肉類商品之產地;進口之肉類商品請依法令規定提供檢疫證明並於網頁上加註警語。
(4)肉類加工商品:請於網頁說明肉類商品之產地及成分標示。
(5)食品:網站商品請標示成分。
(6) 健康食品:網站商品請揭露成份標示、營養標示說明。
2.由賣貨便→帳務資料管理→開通信用卡服務,點選「註冊藍新金流信用卡服務會員」,開始填寫申請資料,請留意填寫欄位
(1)申請藍新金流請提供賣貨便個人賣場網址
(2)藍新金流商店名稱欄位需與賣貨便商店名稱吻合
3.送出後,由藍新專人審核,約3-5個工作天開通服務
更多信用卡申請問題,請洽藍新客服, 客服電話:02-2786-3655、客服信箱:cs@newebpay.com
新帳務流程上線,圖解新流程,懶人包一次搞懂
代收貨款/遺賠款項→轉入會員帳戶(出代收對帳單)→依用戶設定提領→撥款銀行帳戶(出提領對帳單),系統預設值會員帳戶大於10元全數提領,所以沒有特別去修改的話,拿到款項的時間都跟之前一樣喔
新舊時程比一比
自動提領 vs 自行提領
會員帳戶設立好處:
(1)用戶可依自己的資金狀況,將款項暫存在會員帳戶中,可用來支付平台線上交易,完全不需支付金流手續費
(2)非中信帳戶的用戶,可以定額或定時在一次提領,不須每次扣跨行手續費
會員帳戶幫大家開源節流,希望老闆們多多利用~~
親愛的用戶
9月份「賣貨便平台用戶體驗及滿意度調查問卷」
感謝大家踴躍填寫,提供我們很多寶貴建議
得獎名單已抽出,得獎通知已透過簡訊及mail發送
若有任何活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賣貨便客服單位或於LINE線上客服詢問(https://lin.ee/o2mt51c)
再次感謝您的支持,並請繼續給予賣貨便指教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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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COVID-19 新冠狀肺炎」,賣貨便提醒相關政府規範,請賣家多加留意!
依行政院於2020年1月31日公告,「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為「中華民國刑法」第251條第1項第3款所定生活必需用品
1.販售醫用口罩請依法取得藥商許可執照和相關字號。
2.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前述公告之口罩,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或有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已開始徵用之口罩且情節重大者,將涉犯刑法第251條第1項第3款之哄抬、囤積商品牟利之罪或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之囤積、哄抬防疫物資之罪等刑責,分別將處最重三年以下或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為維護國內口罩市場之交易秩序,任何囤積或任意哄抬口罩價格之行為經查證屬實者應負刑責,依公平交易法最高可處新臺幣5,000萬元罰鍰
4.政府相關規範請務必留意,切勿以身試法。賣貨便團隊若接獲顧客檢舉屬實,將強制下架賣場,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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