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一位媽媽的初心,一段守護台灣果香的旅程。」
我是營養師,也是一位媽媽。
起初,只是為了讓孩子多吃一點水果。孩子特別喜歡吃酸酸甜甜的水果乾與草莓凍乾,但市面上的產品琳瑯滿目,成分卻讓人擔心。身為營養師,我不禁想:我們給孩子的零食,真的安全嗎?
於是,我開始親自找尋原料、研究成分,踏上尋找天然、無添加的水果乾之路。這條路,讓我走進了屏東。
在屏東的果園裡,我遇見了一群默默耕耘的小農。
他們用心栽種每一顆水果,卻因為氣候變遷、颱風無情,有時一整季的收成都化為烏有。更令人心痛的是,務農的下一代越來越少,無人接手,許多果園紛紛改種太陽能板,台灣原本驕傲的水果,正一點一滴地消失。
我心裡一陣酸——這些果香與土地的故事,如果沒有人記得,真的太可惜了。
也因此,我創立了**「營養師的甜菓舖」**,不只是為了分享安全、好吃的果乾,更是希望透過每一包果乾,把台灣土地的滋味與小農的堅持傳遞出去。
我們的果乾,來自屏東陽光下熟成的水果;我們的故事,來自一位媽媽想給孩子最安心的初心。
這不只是果乾,這是一份守護土地的溫柔心意。
邀請你一起,品嚐來自台灣的真實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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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