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ELEVEN 賣貨便」服務條款

7-ELEVEN賣貨便服務條款_20260120
7-ELEVEN賣貨便」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係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統一超商」)及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統一數網」)合作提供之服務,由統一超商及統一數網對寄件者提供金流及運送服務並與寄件者成立運送契約。消費者可自行選擇是否使用本服務,消費者如選擇使用本服務,應詳細閱讀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約定內容(包括「7-ELEVEN賣貨便寄貨規則」),若消費者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消費者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約定內容,如消費者不同意本服務條款,請勿使用本服務。

第一章

服務總則與名詞定義

一、服務提供與合約關係

「7-ELEVEN賣貨便」網站(以下稱「賣貨便」或「本平台」)係由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統一超商」)所建置,並與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統一數網」)合作,共同向使用本平台交易之會員提供金流及運送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並與寄件者成立運送契約。

在您開始使用本服務前,您必須閱讀並同意接受本「7-ELEVEN賣貨便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服務條款」)、本服務之隱私權政策及本服務下所有條款與政策(包含但不限於「7-ELEVEN賣貨便寄件規範」、本平台公告等),以保障您的權益,如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本服務之隱私權政策或本服務下所有條款與政策任一部分時,請勿使用本服務。

二、名詞定義
  • 寄件者:
    指操作7-ELEVEN賣貨便網站,將商品交付統一超商任一門市者;交易行為發生於賣貨便,擔任商品售出及貨款收入者之賣貨便會員
  • 取件者:指透過賣貨便網頁下單並指定統一超商門市取貨者或配送到府;交易行為發生於賣貨便網路平台時,擔任商品買受及貨款付出者

第二章

服務範圍與金流機制

一、提供的物流服務
  1. 常溫服務:
    服務範圍包含台灣本島、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僅限南竿鄉、北竿鄉)。
  2. 冷凍服務:
    目前受理【冷凍】溫度-15℃以下包裹。
    服務範圍:提供台灣本島、澎湖縣(不含七美、望安門市)互寄服務。金門縣、連江縣(不含東莒、東引門市)僅提供自台灣本島寄送之包裹收件服務。
  3. 部分特殊統一超商門市(如台鐵門市、高鐵門市、部分工業區門市、部分醫院門市、部份商場型門市等)不提供本服務。
二、提供的金流服務
  1. 超商取貨付款:
    賣家委託統一超商於取件者至門市取貨時代收貨款,再由統一數網依撥款規則將款項支付至賣家的賣貨便會員帳戶或其指定銀行帳戶
  2. 信用卡付款:
    係由金流服務商藍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藍新科技?」提供。賣家須透過本平台指定入口註冊成為藍新科技會員,並由藍新科技審核後開通此付款方式,買家付款之後,該網路交易代收款項,將存入藍新科技於華南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再由藍新科技按其撥款規則支付予賣家。
  3. icash Pay 付款:
    係由金流服務商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愛金卡」)提供。賣家須透過本平台指定入口註冊成為及開立 icash Pay 電支帳戶。買家使用愛金卡所提供實質交易款項代理收付服務進行款項支付,該款項將存入愛金卡依法於銀行開立之專用存款帳戶,再由愛金卡按其撥款規則支付予賣家。
  4. 會員帳戶付款:
    提供買家以會員帳戶餘額支付交易貨款,再由統一數網依撥款規則將款項支付至賣家的賣貨便會員帳戶或其指定銀行帳戶。
三、費用與款項撥付機制(本條各項費用皆為含稅)
  1. 運費(包裹取件完成後,由統一數網於撥付代收貨款予寄件者時扣除運費並開立電子發票):
    1. 常溫服務:
      本島定價每筆60元、離島定價每筆140元,優惠價依官網公告為準。
    2. 冷凍服務:
      本島定價每筆200元、離島定價每筆335元,優惠價依官網公告為準。
  2. 退回商品物流處理費(即日起為推廣期間免收,實際收費期間依官網公告為準):
    1. 常溫服務:每筆38元整。
    2. 冷凍服務:每筆100元整。
  3. 金流及其他費用:
    1. 取貨付款:款項代收付服務,無收取手續費用。
    2. 信用卡金流服務費:每筆交易金額之2%,四捨五入至整數,不足1元以1元計算。
    3. icash Pay金流服務費:每筆交易金額之2.2%,單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二位,當天加總四捨五入至整數。
    4. 成交手續費:賣貨便為uniopen會員專屬服務,不另收取交易成交手續費。
    5. 提領匯款手續費:除中國信託帳戶免收外,其他銀行帳戶皆收取轉帳費用10元匯費。如匯款失敗,亦將收取帳務處理費用10元匯費。手續費皆由銀行收取,且不開立發票。
  4. 本服務將依市場狀況及營運考量,於至少五個工作日以前公告新增、變更或調整費用項目、費率及支付方式等,如不同意相關調整,請勿繼續使用本服務。
  5. 款項撥付週期:
    1. 週一到週三門市代收之款項:於週四提供對帳單查詢,統一數網將於次週週一撥款。
    2. 週四到週日門市代收之款項:於隔週週一提供對帳單查詢,統一數網將於次週週三撥款。
    3. 以上時間遇假日及特殊原因則順延,若有修正詳情請見賣貨便公告
    4. 如因帳戶資訊錯誤導致匯款失敗,寄件者應立即登入系統進行修改,將於修正日後下一帳期完成匯款。
  6. 如有訂單取消且應退款之情形,僅限以原付款方式進行退款。

第三章

平台使用規範與責任限制

一、買賣雙方責任
本服務僅為提供買賣雙方會員交易機會並整合金流及物流服務之平台,實際的買賣合約存在於買賣雙方,統一超商、統一數網或本平台皆非該買賣合約的主體,亦不對該買賣合約承擔義務。買賣雙方應自行承擔買賣合約、商品刊登、商品瑕疵擔保、商品或交易合法性及相關事項之全部責任,並自行解決由交易引起的糾紛及負擔費用。統一超商、統一數網及本平台皆不介入買賣雙方間的任何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買賣雙方均同意並保證,不會因本平台成立之交易、訂單或相關之爭議,而向統一超商或統一數網提起訴訟、主張權利或索賠。
二、帳號資料真實性與停權規範
  1. 使用本服務時,寄件者及取件者皆應提供正確、最新的資料,不得有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資料之情事。若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時,將可能因此無法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且本服務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您的會員帳戶或賣場功能,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
  2. 您不得以任何非法、有違法之虞、違反誠信原則、牴觸本服務條款/本服務之隱私權政策/本服務下所有條款與政策(包含但不限於「7-ELEVEN賣貨便寄件規範」、本平台公告等)與其他適用條款或詐欺性目的使用本服務。為遵守應適用之法律及法規、或當本平台認為存在或有合理懷疑您或任何人有違法、影響市場或正常交易之虞、濫用本服務或本平台機制、非基於一般消費目的之交易、以不正當手段競爭與牟利等目的(合稱「違法或不當使用」),本平台有權得就本服務之供應進行相關限制、要求您執行特定程序(例如身分驗證等)、取消該筆交易、移除相關內容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3. 如本平台認為您在使用本服務時,疑似有下列任一情形時,得不經通知立即限制您會員帳戶或賣場功能之使用、移除相關內容、取消特定交易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1. 上傳、提供或使用詐欺、騷擾、誹謗、威脅、侮辱、粗俗、淫穢、憎恨、種族歧視、非法、侵害他人權利、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您無權使用的內容(包含與統一超商、統一數網及本平台之真人客服及客服信箱聯繫之情形);
    2. 冒用他人之會員帳戶或冒充為他人;
    3. 註冊或使用多個會員帳戶;
    4. 傳輸或散佈可能破壞、竄改、刪除或未經授權蒐集個人資料與數據的電腦病毒或惡意程式碼;
    5. 或其他可能導致本服務或系統受到干擾而影響本平台正常營運或系統安全可靠運作之不當行為。
    6. 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2條、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於本平台刊登菸品、類菸品(如電子煙)、指定菸品(如加熱菸)之廣告或以任何形式進行行銷宣傳,包括但不限於「開箱文」、「使用心得分享」、「影音介紹」等。
  4. 如您未遵守本服務條款、本服務之隱私權政策、本服務下所有條款與政策(包含但不限於「7-ELEVEN賣貨便寄件規範」、本平台公告等)與其他適用條款或有其他可歸責於您之原因,導致統一超商、統一數網、本平台合作廠商或任何第三方受有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毀損、滅失等),您應對統一超商、統一數網、本平台合作廠商及第三方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罰鍰、懲罰性違約金、商譽損失、訴訟費、律師費等),亦無權對本平台採取之任何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停用您的會員帳戶或賣場功能、移除相關內容、停止提供本服務或取消任何交易)提出異議。
三、濫用服務之包裹處理與賠償
  1. 如您使用本服務之物流服務時,未遵守本服務條款、本服務之隱私權政策、本服務下所有條款與政策(包含但不限於「7-ELEVEN賣貨便寄件規範」、本平台公告等)與其他適用條款或有違法、影響市場或正常交易之虞、濫用本服務或本平台機制、非基於一般消費目的之行為(以下稱「違規行為」)時,統一超商、統一數網及本平台合作廠商得不經通知立即終止該包裹之運送服務,並提前將包裹自指定門市或物流中心收回退件。寄件者並應支付因前述違規行為所生之任何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原寄件費用、包裹退回處理費與宅配到付之運費等),並對統一超商、統一數網及本平台合作廠商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罰鍰、懲罰性違約金、商譽損失、訴訟費、律師費等)。
  2. 前項退件包裹將以宅配到付方式寄還給寄件者,若寄件者未於指定時間內提供包裹寄送資訊,則視為寄件者拋棄該商品包裹所有權,統一超商、統一數網及本平台合作廠商將自行處置該包裹並向賣家請求因此所生之費用,賣家不得異議。
四、詐騙申訴
  1. 取貨後,如遇疑似詐騙情事,應於取件後24小時內至本平台填寫 詐騙申訴表單 (https://myship.7-11.com.tw/fraud/page)
  2. 若取件者於填寫詐騙申訴表單後七日內未能回傳受(處)理案件證明單,視為取件者已取消該詐騙申訴,相關交易流程及款項將按本服務或金流服務商之規範處理。
五、本服務之責任限制
  1. 本服務以「現狀」及「現有」為基礎提供,並確保系統具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於適用法律容許的最大限度內,統一超商及統一數網對本服務、本平台上之資訊或內容,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聲明或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準確性、適銷性、針對特定用途的適用性和無侵權性的任何聲明與保證。
  2. 您同意於下列情形,統一超商或統一數網得不經事前通知,於一定期間內停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您不得因前述停止或停止所生之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易無法進行、資料遺失或毀損、錯誤等情形)向統一超商或統一數網請求損害賠償:
    1. 為進行本平台系統、伺服器、軟硬體之檢查、修理、備份、改良升級等而停止。
    2. 因電腦、通訊迴路、電信業者機房線路或合作廠商系統等發生事故、故障而停止。
    3. 因其他不可抗力事故或非可歸責於統一超商或統一數網之事由所導致之停止。
  3. 於法令允許之範圍內,統一超商及統一數網對您因使用本平台或本服務而產生之任何損害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間接、附帶性、特殊、懲罰性及衍生性損失)不承擔責任。
  4. 本服務條款並未限制或排除任何因統一超商或統一數網之故意或過失所導致之個人身體損傷或任何其他依法不得限制或排除之責任。
六、智慧財產權
  1. 本平台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平台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架構、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統一超商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
  2. 您聲明並保證,您對於您於本平台提供或發布之文字、音訊、照片、影片等所有內容,皆擁有必要的權利及許可,並對該等內容負完全之責。您並同意授權統一超商相關權利,包括非專屬、毋須權利金、全球性、永久性、不可撤銷、完整且可移轉或再授權之授權,以供統一超商以任何媒體形式及管道使用、重製、改作、散布、再發行、傳輸、創作衍生作品、公開展示及公開表演該等內容。即使您停止使用本服務或您的會員帳戶或賣場功能遭停用,上述授權仍將繼續有效。
七、其他約定
  1. 本平台得變更本服務條款及本服務適用之其他條款或政策,並將事前於本平台公告變更後之條款與政策。若您於公告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您將被視為同意接受修訂後之條款與政策內容。
  2. 您同意統一超商、統一數網及本平台合作廠商與您之間得以電子方式為意思表示方法,雙方交換之電子文件效力與實體書面文件相同。
  3. 您不得轉讓、再授權或轉移此處授予您的任何權利,或複委任任何義務。
  4. 本服務條款之任何個別條款若因故無效,其他條款效力並不因此受到任何影響。
  5. 若本公司、本公司關係企業、或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之各自經理人、董事、員工、代表人或代理人,因您使用本服務或您違反本服務條款而面臨或產生任何第三方請求、損失、損害、和解程序、成本、費用、行政罰責或其他責任,您應為其抗辯、向其提供賠償,使其不因此受任何損害。
  6. 本服務、本平台及本服務條款之效力及解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除應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基於本服務所生或與其有關之所有爭議與歧見,均應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