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李掌伯——三代傳承,臭豆腐新境界!
1951年,李煙陣於雙連市場擺起麵線攤,開啟家族美食傳奇。1996年,二代李秀男回歸父業,加入臭豆腐,讓攤位人氣飆升。1998年,他更擔任里長,帶動寧夏夜市改造,生意旺到不行。
2005年,三代李啟榮辭去外商高薪,回家鑽研臭豆腐,創造六大吃法——從經典油炸、麻辣鴨血,到清蒸、水煮、金沙、抄手,每款都獨具風味。
李掌伯以獨門工法、嚴選食材,讓臭豆腐從庶民小吃變身國宴級美味,連前總統都讚嘆「夭壽好呷」!現在,我們繼續進化,帶給你更多驚喜,臭豆腐全集,只此一家!
李掌伯為「台北造起來」店家再造計畫輔導店家,本計畫由臺北市商業處推動、甦活創意執行,協助臺北市美食餐飲及傳統產業店家轉型升級,自2015年至今打造近200家台北城市旅遊亮點。
從美食饗宴到職人匠心,誠摯邀請您,一同探索台北的良食美物,感受這座城市的精采魅力!。 <按此看更多>
營業時間:
店面:
一到五 16-23:50
六日:13-23:50
攤位:
17:30-23:50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