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卦香」源自彰化,取義「八卦山的馨香」;「卦香」亦是「進香」的台語,是極具地方特色的台灣民俗活動,更是名聞世界的宗教慶典,尤其以大甲媽祖遶境,經彰化員林、雲林西螺、虎尾到嘉義新港,歷時八天七夜,歷史最久且規模最盛大。台灣民眾常藉由參加「卦香」祈求神明賜福,保佑闔家平安。
在假日出遊及私家車尚不普及的年代,「卦香」亦是台灣庶民旅遊的少數重要途徑之一。在台灣,許多人小時候都有跟著阿公阿媽參加進香團,坐遊覽車去拜拜兼旅遊的經驗,而在「卦香」的過程中,讓我們深印在腦海中的常是人與人間樸實暖心的熱情交流、各地新奇的風光、試吃不完的美味小攤,以及最後總是可以心滿意足地帶著當地的伴手禮回家!「卦香」是信徒的行腳、旅人的回憶,說不盡的台灣人情好味道。我們以「卦香」為名,以真誠用心的態度尋訪台灣傳統好味道,未來期望透過更多的在地良品,讓全世界再一次體會台灣溫暖的好人情。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