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商品下單後,現貨商品約5-7天出貨,下單前請務必確認,
現貨商品依訂單先後順序出貨
*到貨商品若毫無損傷,恕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廠商名稱:味一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23666920
味一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1991年,為南台灣高雄一家傳統魚鬆工廠,
因應國際化和產業升級2006年於屏東屏南工業區成立味一食品有限公司屏南廠,
2007年4月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外銷水產品HACCP認證;2007年11月通過優良水產品CAS認證,
2010年5月通過歐盟EU認證,開啟銷往歐洲的里程碑,產品更銷往美國、加拿大、
馬來西亞、新加坡、中國大陸、香港、菲律賓、泰國、印尼及澳洲等國家,
2019年推出新產品-鮪魚鬆蛋捲,在同年「大鵬灣鮪魚鬆蛋捲」榮獲台灣百大伴手禮及屏東十大伴手禮的殊榮。
2021年 通過FSSC 22000認證。
2022年 產品通過雙潔淨認證,
然而本公司不因此而滿足,將秉持創業初衷經營理念"做好產品是我們的義務,
吃好東西是客戶的權利"為原則繼續服務廣大的客戶,更期許能夠成為台灣魚鬆工廠的模範生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