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屏東龍潭合作社—自然果舖,聞名於不咬舌的17號金鑽鳳梨,曾經讓不喜歡鳳梨的小女孩吃到不願意回家, 而為了讓鮮果保存得更久、更多人知道這難得的好味道,便嘗試將果實加值為可攜式的伴手禮,取中段低溫烘焙為果乾,剪角搭配特選巧克力;頭尾段切丁戳絲製成糕餅果餡,絕無人工添加,純鮮原味,堅持吃到金鑽的本然滋味。




聯絡資訊

保證責任屏東龍潭果菜生產合作社【統編:37711431】

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建興村新生路507號

服務專線 : 08-7706278 FAX:08-7708159

E-mail : longtan@hotmail.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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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梨鮮果乾60g-陽光圓片
NT$1200 NT$1500
規格:
鳳梨鮮果乾-陽光圓片 10包組 鳳梨鮮果乾-陽光圓片 5包組 鳳梨鮮果乾-陽光圓片


鳳梨鮮果乾分享包60g
NT$1280 NT$1600
規格:
分享包60g-輕攜6包 10包組 分享包60g-輕攜6包 5包組 鳳梨鮮果乾分享包60g-輕攜6包


鳳梨鮮果丁60g-陽光一角
NT$1200 NT$1500
規格:
鮮果丁 -陽光一角 10包組 鮮果丁 -陽光一角 5包組 【陽光金角】鳳梨鮮果丁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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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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