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民國86年創立,三十幾年來從自創的茶燻雞單一品項,發展出多元的美味可口料理。第二代將家傳美饗發揚光大,創立阿貴鵝肉,先是在林園市場擺攤,因為口味獨特、香氣十足,逢年過節
訂單更絡繹不絕於民國90年於高雄大88快速道路旁,成立阿貴鵝肉餐廳,沿襲著市場的口味,吸引老饕不斷上門。
而今,阿貴鵝肉在第三代的努力下,轉型成工廠,更名為阿貴の肉,持續做家傳好口味外,更精進技術提高品質。阿貴鵝肉堅持提供好品質又健康的產品給消費者,所有材料均經過檢驗合格,堅持好的食材,嚴格製作品管,原汁原味,做好的料理,確保消費者吃得健康、安心!
● 經銷商:貴哥食品有限公司
● 經銷商地址:高雄市大寮區潮寮路168巷46號
● 統一編號:24205340
● 電話:04-36111500
● 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本產品已投保富邦產物保險
●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E-124205340-00000-2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