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正港台灣人手作滷味|
🥇
14種中藥材滷製不含人工添加物及防腐劑
🥈堅持每日新鮮食材
🏆以健康為取向讓大家吃的安心無負擔
📍高雄市鳳山區文龍東路367號(呷尚寶騎樓)
營業時間:16:00-20:00或售完爲止
Line:@bxe4075n
⚠️本產品為熟食產品,故不適用7天鑑賞期之規定
滿1500元免運費
保存方式
冷藏👉🏻未拆封或包裝沒破損情況下,最佳保存期限約3天
冷凍👉🏻未拆封或包裝沒破損情況下,最佳保存期限最長約一個月
⚠️拆封過後,請即早吃完。
🧡食用方法:
1.水煮加熱👉🏻要吃前一天先放冷藏退冰,
整包真空包裝一起放入滾水鍋中加熱10分鐘
2.微波爐加熱時間1-3分鐘不等。
為保持食品新鮮,解凍24小時內及開封後,請儘速食用完畢。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