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葉老師教你成為講師
國際標準書號978-626-01-4177-6
恭喜你開始踏上成為美髮講師的旅程!這是一條充滿挑戰與成就的道路,而你選擇分享你的專業與熱情,將為許多人帶來成長與改變。以下是一些建議,陪伴你實現這個目標:
1. 建立紮實的專業基礎
(1) 精通技術: 確保掌握剪、燙、染等技術,與時俱進地學習最新趨勢。
(2) 豐富經驗: 多參與實戰工作,累積實務經驗,將成為你的教學素材。
2. 培養教育能力
(1) 學會溝通: 了解學員的需求,並用簡單易懂的方式解釋技術。
(2) 設計課程: 準備結構化的教案,並運用互動技巧提升學習效果。
(3) 練習表達: 鍛鍊自信的台風與流暢的表達能力。
3. 打造個人品牌
(1) 明確定位: 確定教學風格與特色,專注某種技術或強調創新思維。
(2) 擴展影響: 善用社群媒體分享作品與教學內容,建立專業形象。
(3) 持續學習: 參加進修課程,讓自己保持在行業的前端。
4. 保持初心與熱情
(1) 成為講師的過程或許會遇到困難,但不要忘記你當初想分享與幫助他人的熱忱。
(2) 每位學員的進步與成長,都將是你努力的最佳回報。
最後,請記得,美髮講師不僅是一份職業,更是一種影響他人生命的使命。你的每一堂課都有機會啟發他人,讓他們變得更好、更有自信。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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