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有些香,是為了生活裡的氣味;有些香,則是為了心中的敬意。
吉祥香舖創立於 1968 年,走過半世紀的時光,始終陪伴著人們完成生活中的重要儀式。無論是每日敬神、節慶祭拜、祖先追思,或宮廟祈福,吉祥香舖都以傳統香舖的專業,提供環保金紙、祭祀立香、香粉、盤香等信仰用品,讓每一次焚香都能安穩、莊重、有所寄託。
我們相信,傳統不是老派,而是一種被時間留下來的秩序。點一炷香,是向天地致意,也是向心裡重要的人事物表達慎重。吉祥香舖守著這份香火,也守著每一位顧客對信仰、家族與生活的敬意。
吉祥香舖的香氣系列包含千野行、古天門、武降、桃喜、空禪,每一款香氣都有固定的調香方向,但不同香品型式會因燃燒方式、香體厚度與使用情境不同,而調整香材比例。
因此,同樣是千野行,在盤香、立香、臥香、香粉中的氣味表現都可能略有差異,但香氣主軸會維持一致。
實體門市:高雄市鼓山區九如四路1460巷11號(內惟市場中)
香鋪電話:07-5814521
統一編號:82017492
營業時間:09:30-19:00
香舖免開統一發票,需要收據可於訂單中備註~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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