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歡迎來到小羊豬豬∥文創店鋪
由於太忙碌時在沒空整理
故開始出清

獨家稿件∥小蜜森林野餐記
NT$130
規格:
小set (大小set折頁、吊牌、小卡皆是5p) 大set(大小set折頁、吊牌、小卡皆是5p) 吊牌(2款各5p 共10p) 異形折頁菇21*16.4(5p) 異形折頁樹28*13.8(5p) 卡背(2)10*14(10p) 卡背(1)10*14(10p) 卡頭(2)10*10(10p) 卡頭(1)10*10(10p) 貼紙包5*5內(7款各10p 共70p) 長貼(2)4*14.8(10p)橫 長貼(1)4*14.8(10p) 封口貼(4)5.4*9(10p) 封口貼(3)5.4*9(10p) 封口貼(2)5.4*9(10p) 封口貼(1)5.4*9(10p) 方貼(2)5*5(10p) 方貼(1)5*5(10p) 圓貼(2)5*5(10p) 圓貼(1)5*5(10p)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詳情點擊參閱公告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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