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花蓮十三鄉鎮的香氣
花蓮,不只是一個地名。
它是一段山與海交錯的呼吸,是人走過、風吹過、記憶停下的地方。
我們想為花蓮的十三個鄉鎮設計香氣,
不是為了定義味道本身,
而是為了留下「每個鄉鎮最美好的地方」。
因為新城的早晨和壽豐的黃昏不一樣;
因為光復的田野、鳳林的家屋、瑞穗的山谷、富里的風聲,
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在說話。
我們聽見每一個地方,都有一段人與土地的故事:
走路的步調、說話的語氣、飄散的飯香、祭典的歌聲、日照的顏色、海浪回聲的形狀。
那不是旅遊手冊上寫得出的事情,
只有真正待在這裡、感受、呼吸、停下來的人才知道。
我們不是「創造香氣」,
我們在敘述。
把海邊的鹹風翻譯成一種透明的氣息;
把部落的熱情翻譯成一種溫柔的暖度;
把茶園霧氣翻譯成一陣沉靜的呼吸;
把群山與土地的安穩翻譯成能讓人安心的擁抱。
十三鄉鎮,十三個靈魂。
沒有誰要像誰,也沒有誰更具特色、更受觀光客歡迎或是更美好。
每個地方都是自己,就這樣剛剛好。
我們做的,只是把這份「剛剛好」裝進瓶子裡,
讓你在離開花蓮之後,
依然能聽見海浪、看見稻浪、聞見風的方向。
花蓮13鄉鎮香氣30ml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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