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這個世界破破爛爛,讓我們用甜點縫縫補補」
生命的每一刻都值得慶祝
高雄可面交(捷運紅線、左營區、前鎮區、小港區、林園區)
食品登錄字號:E-202312061-00000-8(已投保新安東京食品責任險)
相關商品可參考拉芙五二零烘焙IG:laf.520
⚠️訂購需知:
1、因無實體店面,所有商品皆為『接單後製作』,按訂單排序出貨,盡快讓買家收到,急需者事先詢問目前出貨日期,可接受等待再下單。若需客製化,請透過客服資訊聯繫洽談, 客服信箱:laf.520@hotmail.com
2、為維持新鮮度及品質,商品一律用冷凍方式寄出。
3、收到商品後請盡快放進冷藏或冷凍庫,以確保新鮮度。
4、為響應環保,不另附餐刀具,如有需求可至賣場加購。
⚠️食品屬於私人消耗性產品,因衛生考量,且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於本賣場所購買之食品皆不享有7天鑑賞期!購買後恕無法辦理退換貨。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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