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娃衣皆自行打版&製作
*娃衣打版娃體:OB11
*娃衣布邊有上鎖邊液,所以可水洗
*照片以及電腦顯色畢竟無法精準對色,所以一定會有色差 對顏色有疑問歡迎詢問!!
*有同款多件的娃衣都是同款布製作
,若是花布或漸層布不會一件一件拍照展示,只會拍其中一件當預覽圖;介意者可聯絡我們請我們拍現貨照片確認
*有拍著裝照的娃體,是因為有娃親想知道該娃體穿上去效果如何所以有拍,不一定是適合該娃體喔;OB11以外的娃體請參考試穿照再確定要不要下手
*娃照拍的娃衣配布跟販售的娃衣配布不一定一樣;請以現貨的照片確認該套娃衣配布
*娃體材質的關係(尤其GSC娃體)深色布製作的娃衣請勿久穿,以防色移
*收到的娃衣有問題或者瑕疵,請聯繫我們
*如果有需要訂製,可以到我們FB粉專或是噗浪詢問是娃衣目前排單狀況
*我們沒有在用LINE,所以有假借我們名義的LINE聯絡都是詐騙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