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因為家裡空間有限,我決定將一些狀態良好、但較少使用或閒置的全新/二手物品便宜轉讓給需要它們的人。這裡的每件物品都來自我的個人收藏或生活用品,我會盡力描述商品的真實狀況,請您安心選購。
閒置文具/收藏: 各式筆記本、文具、手帳、筆,部分全新未拆,部分僅試寫或少量使用。
個人包款: 我收藏的包包,包括後背包、單肩包等,皆有妥善清潔與保存。
個人衣物: 狀況極佳的衣服、配件,從日常休閒到正式穿搭皆有,部分可能僅穿過一兩次。
賣場小叮嚀 (請務必閱讀):
狀況說明: 所有二手商品皆為個人使用狀況出清,我會盡力拍攝實物照片並誠實說明新舊程度。若有明顯瑕疵會特別註明!
非專業賣家: 由於是個人出清,非企業經營者,沒有提供退換貨服務喔,下單前請仔細確認商品描述與照片。
環保理念: 希望這些被我愛惜的物品,能延續價值,找到下一位愛惜它們的主人!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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