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 保障您的購物權益,請您注意以下事項:
一.開箱檢查
若無完整錄影,恕無法受理退換貨。
1. 請務必全程錄影開箱(影片需清楚拍到外箱、商品完整拆封過程)
並於24小時內回報商品缺失或破損問題
2. 開箱時請確認:
• 商品數量是否正確
• 商品外觀是否完整、無明顯瑕疵
• 配件、贈品是否齊全
若未錄影,可能影響後續退換貨判定,敬請理解。二.退貨與換貨
1. 可退換情況:
• 商品本身有嚴重瑕疵、功能異常
• 出貨內容與訂單不符
2. 不受理退換情況:
• 因個人喜好改變(不喜歡、不需要)
• 人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
• 無完整開箱錄影,或商品、包裝、贈品缺失
3. 申請期限:
• 請於收到商品 7日內 提出退換貨申請(含例假日)。
• 逾期恕不受理。
三.退換貨流程
1. 請於期限內聯繫客服並提供:
• 訂單編號
• 開箱錄影
• 問題描述及照片
2. 經確認符合退換條件後,我們將協助安排退換貨
四.特別提醒
• 商品需保持原包裝完整(含外盒、配件、贈品)
• 退換貨運費依照情況由雙方承擔
• 商品瑕疵/出貨錯誤 → 由賣家負擔
• 非商品問題 → 由買家自行負擔
五. 惡意棄單未取貨者
將採取法律途徑並公開姓名
且封鎖買家資料不得做二次購買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