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商品滿150元才能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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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保存良好,幾乎都紙翻閱1-2次,少少部分為全新書
但請默認可能有初傷情況或是些微痕跡
(尤其書本、紙製品類難免因紙質,或是委託場販、通販寄回過程等因素有些許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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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詳細請以本身和其試閱為主,以免不小心誤植或有誤解!!!
(尤其韓文都是靠翻譯,若眼花有任何錯誤也請告知)
能找得到的試閱都有放在內文,有些作者已刪或搬家就真的沒辦法了,但若有想確認的地方也歡迎提出
有任何問題請事先於售物噗詢問
【韓文】【澤深】【宇明】
【韓文】【洋花】
【韓文】【良受】【流良】【三良】【深良】
【日文】【洋花】【洋花洋】【nitako】【全新本】
【日文】【花道】【流花】【良花】
(無庫存) 【日文】【洋花】【花洋】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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