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我們相信,
生活不需要太多裝飾,甜點也是。

真正動人的,不是浮誇的甜,
而是剛剛好的香氣、剛剛好的口感、剛剛好的溫度。
我們的甜點沒有過多添加,
保留食材原本的香氣、手作該有的溫度,還有一口咬下,會記得的那份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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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貨後約1~3日內配達,貨運高峰期約1~5日內配達。

📌本產品為無防腐劑生鮮食品,出貨後不適用7天鑑賞期,為確保品質新鮮,建議當天取貨並儘快食用,
如因延遲取貨導致產品變質,恕無法補償。取貨當日未食用,請務必冷凍保存,並於賞味期限內享用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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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責任險:07-962214A10288號

食品業者登錄字:F-202300711-00000-8

貝果
NT$210
規格:
四合一精選貝果組合 無油無糖核桃貝果(4顆) 南瓜貝果(4顆) 火龍果蔓越莓貝果(4顆) 藍莓優格貝果(4顆)


司康
NT$300
規格:
六合一精選司康組合 焙茶草莓司康(3顆) 香橙巧克力司康(3顆) 抹茶紅豆司康(3顆) 葡萄乾蔓越莓司康(3顆) 檸檬糖霜司康(3顆) 經典原味司康(3顆)


磅蛋糕
NT$360
規格:
檸檬磅蛋糕 香蕉核桃磅蛋糕 雙色抹茶紅豆磅蛋糕


巴斯克乳酪蛋糕
NT$600
規格:
陽光檸檬6吋 陽光檸檬4吋 經典原味6吋 經典原味4吋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詳情點擊參閱公告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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