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本賣場須知:因考量包材、人力成本,需滿490元(且不含運費)訂單, 才有辦法出貨喔!
■ 為保障買賣雙方權益,開箱過程中務必全程錄影,以確保商品是否遺漏。
■ 寄錯、缺貨、瑕疵品等,請皆以「完整錄影檔」為依據。(請於外送箱未開封的完整狀態開始攝影)
■ 影片需清楚拍攝【未拆封狀態】、【開箱過程】、【物件本體】 等。
■影片需提供「原檔清晰開箱影片」,快轉或有明顯剪輯痕跡的影片皆不在受理範圍。
■ 商品若有疑慮,請您於收貨當天起(含),三天內附上實體出貨單與完整錄影檔為依據告知。
▶退貨須知如收到產品時發現產品異常,請拍商品照片和貨單,傳至聊 聊,客服人員會盡快為您處理。
■ 產品取貨後享有7天鑑賞【非試用期】包含例假日,若已開封不適用退換貨還請保持商品完整性包含【發票】
申請退貨商品需保持完整性不影響二次販售,如有違反,賣家可依民法第259條之規定,要求商品整新之費用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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