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由台大獸醫畢業的國考合格獸醫師Chris創立及在地開發MIT的新興獨特動物、寵物用產品。
Chris獸醫師不僅有十年以上的獸醫師服務與執業經驗,對動物醫學、營養、保健產品學識涵養豐富,更維護著多年的三貓家庭,並以三隻貓家人的名字創立[馬可波生活娛樂有限公司],及旗下的寵物用品品牌[MoCoBo寵物健康生活館],並將在此持續研發產品。
這第一支產品是以中研院研發的腸道保健、菌相調節之藥用植物咸豐草為基底,結合美國農技廠來源的可減少壞菌、吸附臭味的絲蘭植物萃取物,再加入德製飼料等級香料調製而成;即不計成本地將食用級之保健品混合成獨家配方,重新定位為外用除臭粉,故完全不需擔心寵物誤食,對動物、寵物、家人皆無毒又環境友善。
本產品有別於進口的香精混合砂粉產品,反而是安全可靠之動物專用除臭粉,獨特且不會被複製,還請安心在[MoCoBo寵物健康生活站]選購。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