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Lazzy cafe 寵物餐廳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419巷49號
營業時間:1100-1900(週一公休、最後出餐1800)
訂位專線:02-8780-0383


*****本店零食皆已完成農業部寵物食品申報*****

店內&線上賣場同時販售中~

若庫存不足會盡量在下單後七天內製作並出貨(不含假日)

急單急吃的毛爸毛媽請斟酌考慮,確定可以等待再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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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鮮食賣場
https://myship.7-11.com.tw/general/detail/GM2504146269017

《手作寵物零食》牛肉類
NT$150
規格:
牛肉麻花捲 60g 牛肺 80g 低脂牛肉片 50g


《手作寵物零食》雞肉燕麥餅乾
NT$150
規格:
盒(60g)


《手作寵物零食》豬肉類
NT$150
規格:
厚切豬里肌 60g


《手作寵物零食》鴨肉類
NT$120
規格:
櫻桃鴨氣管 50g 原肉鴨柳 60g 酥脆頭殼 3顆 耐咬鴨脖子 5支(每支至少18cm) 酥脆鴨爪 8支


《手作寵物零食》雞肉類
NT$150
規格:
雞胸肉片 60g 酥脆雞爪 8支


(無庫存) 《手作寵物零食》雞肉洋芋片
NT$150
規格:
罐無庫存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詳情點擊參閱公告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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