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純手工製作|人食級新鮮食材
🔶 訂購&運送須知
✔ 接單後製作,不囤貨,不接受急單
⚠ 到貨請火速取貨,避免食物存儲不當導致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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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批可能有色差與形狀、厚薄差異
由於使用天然食材,可能因產地、季節影響顏色與質地,這屬正常現象,不影響品質,請安心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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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用方式與適用對象
✔ 適合 3~6 個月 以上的犬、貓食用
✔ 建議 剝/剪成適合體型的大小,避免噎食
✔ 每日餵食量不超過主食 10%,適量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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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過程可能造成的影響
脆片類零食 可能在運送過程中有部分碎裂,屬正常現象,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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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敏原提醒
部分產品含有特定食材(如雞肉、乳製品、蛋黃等),可能會引起部分毛孩過敏,請飼主自行判斷是否適合自家毛孩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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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製化與特別需求
如有特製形狀或尺寸的需求,請於下單時 備註
闆娘會儘量滿足💛
感謝支持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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