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需要更多空間所以把複數及一些放著未使用的收藏出掉
*賣貨便須為會員且有交易記錄,如果取貨率低於 50% 且沒有說明的話會取消訂單
*娃類默認有出廠的小瑕疵,完美主義者請迴避
*如果沒有特別說明,則不會另外保護吊牌(會儘量放在娃的後腦避免吊牌亂跑),需要加固請於下單時說明,加固可能會導致吊牌有 塑膠繩的壓痕
*再次聲明吊牌並非商品的一部分,官方出貨就沒有特別保護,所以有一些刮痕為正常現象
*選項圖片皆為商品實拍,默認二手,滿 50 才出
★ 原則上會使用二手包材及破壞袋出貨 _φ(・_・
★ 需要特別保護吊牌 或是 需要用紙箱:請於下單時告知,目前身邊紙箱不多,用完後等到有紙箱的話可能要等兩週以上
*有疑問可以到 此噗 留言 👈🏻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