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業務範圍:
魚樂佳水族器材館專注於提供高CP值的水族器材及相關配件,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無論您是水族愛好者還是專業人士,我們的產品和服務能夠支持您的水族箱運行和維護,幫助您創造理想的水下環境,目前屬剛建立賣場狀態,許多配備都尚未備齊,後續日子會慢慢豐富賣場販賣內容,請大家多多包涵,謝謝。
主要產品及服務:
水族器材:
- 濾水系統: 提供各種濾水器及濾材,確保水質清潔和穩定。
- 照明設備: 提供LED燈 及 燈具,滿足水族箱的照明需求。
- 水泵與氣泵: 各類型水泵和氣泵,保障水流和氧氣供應。
- 二手魚缸:請與客服聊聊,每個時期魚缸販賣樣式皆不同,需與客服討論當前現有魚缸,或是部分客製化內容物。
客服聯絡
Line官網:@634ljoaj(英文字母皆為小寫)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