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1、Kase 金鋼狼圓磁吸濾鏡 偏光鏡CPL 72mm

2、Kase 金鋼狼圓磁吸濾鏡 漸變鏡GND 0.9 72mm

3、Kase 金鋼狼圓磁吸濾鏡 減光鏡ND 1000 72mm

4、Haida 圓磁吸濾鏡 NanoPro 減光鏡ND 64 72mm

5、Kase 金鋼狼圓磁吸濾鏡 MCUV保護鏡 72mm

6、Kase 金鋼狼圓磁吸濾鏡 1/4黑柔濾鏡 72mm

7、72mm轉接67mm轉接環

8、Kase Adapter Ring 磁吸適配環(可用來接上在原本鏡頭或保護鏡上)

9、Kase 皮革收納包

10、Haida磁吸鏡頭蓋

11、原廠盒裝

Kase卡色金鋼狼 72mm 圓磁吸濾鏡(MCUV,CPL,1/4黑柔,GND0.9,ND64,ND1000)
NT$7500
規格:
72mm 圓磁吸濾鏡組
此商品有最低購買數量限制 : 1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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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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