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門市與網路同步銷售,眾多商品無法即時更新庫存。
(下標前,請務必先詢問庫存狀況,以防庫存更新速度不及造成您的不便,謝謝。)
§現貨商品,收到訂單後隔日起算,約1-3個工作天內為您寄出,若遇需調貨商品,約3~7個工作天寄出,歡迎先與小幫手聯繫確認。其餘則依訂單順序出貨,謝謝
§倉管出貨時間皆為平日。 (週六、週日,國定例假日皆不出貨)
§提供多種物流配送方式,亦可宅配貨到付款,請聊聊詢問客服
§專營各系列運動器材設備、體能訓練器材、運動醫療護具、感覺統合教具、田徑體適能器材、健身重訓類器材、團體服飾訂製
§因商品種類繁多,並無全數上架,歡迎私訊洽詢。
§配合核銷,請於備註提供抬頭及統一編號,學校、公家機關、社區、協會等公司行號單位皆可來電詢問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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