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 本公司是以進出口貿易及外銷為主的企業,經營台灣高山茶及台灣茗茶相關產品,
- 所有「高山茶」—梨山茶、馬烈霸茶、翠峰茶、奇萊山茶…都是跟原住民茶農及台灣茶農直接進貨。
- 根基台灣、放眼世界!
- 2008年自創品牌「皿亮公主」原住民高山茶,「皿亮公主」品牌是兩岸正式註冊的品牌與公司。
- 唯有呈現「原味」──《真》的品味! 《善》的傳遞! 《美》的使命!
- 以「文化、創新、時尚、品質」分享以及注入原住民的文化藝術及傳統精神,
- 使「台灣高山茶價值」發揮的淋漓盡致,將台灣原茶的風味呈現在世人面前。
- 🔗【皿亮公主官方網站】
- 台南市永康區永大二路38號(皿亮公主旗艦館)
- https://minlyangprincess.com.tw/web/index/
- 🔗【皿亮公主高山茶FB】
- https://www.facebook.com/minlyangprincess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