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全新火漆蠟粒

包裝均為人工分貨,偶有誤差±2粒請見諒

顏色商品圖多少有色差,僅供參考,具體請以實物文準

八邊形蠟粒_純色1_100粒裝
NT$7
規格:
25_紅銅 26_純金 27_青金 28_青銅 29_皇室金 30_橙金 31_大紅 32_中國紅 33_水紅 34_珠光大紅 35_酒紅 36_棕紅 37_棗紅 38_焰紅 39_新酒紅 40_醬紅 41_深紅 42_西瓜紅 43_玫瑰 24_玫瑰金 23_紅金 22_銅金 21_貴族金 20_淺金 19_香檳金 18_金色 17_亞金 16_古銅金 15_古銅 13_珠光黑 12_泥灰 11_銀色 10_棕褐 09_咖啡 08_棕咖 07_石竹 06_珍珠米 05_奶白 04_米白 44_粉紅 45_玫粉 46_唇紅 47_胭脂粉 48_閃金紅 49_水粉 50_珠光粉 14_黑色無庫存 03_珠光白無庫存 02_白色無庫存 01_半透明無庫存


八邊形蠟粒_純色2_100粒裝
NT$7
規格:
51_淺粉 52_焉粉 53_潔粉 54_櫻花粉 55_鮮橙 56_橙紅 57_杏膚 58_粉橙 59_香檳橙 60_藕粉 61_中黃 62_明黃 63_珍珠黃 64_淺黃


八邊形蠟粒_純色3_100粒裝
NT$7
規格:
05_嫩綠 06_芥末 07_翠綠 08_葉綠 09_青色 10_青草 11_松綠 12_綠銀 13_綠沉 14_墨綠 15_藍墨 16_深綠 17_鴨綠 18_雪藍 01_玉石 02_薄荷綠 03_柳芽 04_黃綠 19_淺藍 20_碧綠 21_蔥綠 22_水藍 23_瓦藍 24_霧霾藍 25_灰藍 26_幽藍 27_天藍 28_湖藍 29_寶藍 30_深藍 31_海藍 32_亮藍 33_深青藍 34_星空藍 35_仙粉 36_芋紫 37_焉紫 38_淺紫 39_紫籐 44_珠光紫 45_黛紫 46_紫色 47_紫紅 48_醬紫 49_果凍紅 40_粉紫 41_丁香紫 42_冰紫 43_茄紫 50_果凍粉無庫存


八邊形蠟粒_純色_4_100粒裝
NT$7
規格:
51_果凍紫 52_果凍黃 53_果凍綠 54_果凍藍 55_幻彩金無庫存 56_幻彩紅無庫存 57_幻彩紫無庫存 58_幻彩綠無庫存 59_幻彩藍無庫存


向日葵蠟粒_純色_1_250粒裝
NT$25
規格:
01_丁香紫 02_大紅 03_今樣 04_公主粉 05_太妃香檳 06_水仙粉 07_半透明 08_古代紫 09_古銅 10_白綠 11_石竹 12_光澤藍 13_冰藍 14_向日葵 15_灰玫瑰 16_佛手黃 17_松綠 18_空色 19_青金 25_炫彩金 45_清檸綠 46_牽牛紫 47_瓷青 48_雪藍 49_棕紅 50_湛藍 26_炫彩紫 27_炫彩綠 28_炫彩藍 29_珍珠白 30_皇室金 31_秋菊黃 32_紅金 33_美人膚 34_若草 35_香芋紫 36_香草 37_桃粉 38_珠光白 39_粉蕊 40_胭脂粉 20_青藍 21_幽藍 22_星空黑 23_星空藍 24_柔粉 41_閃酒紅 42_深紅 43_深藍 44_淺蔥


向日葵蠟粒_純色_2_250粒裝
NT$25
規格:
51_琥珀金 52_紫色 53_象牙白 54_黑色 55_焉紫 56_焉藍 57_鈷藍.png 58_夢幻藍 59_熏衣紫 60_翠綠 61_銀色 62_銀河灰 63_橘粉 64_橙紅 65_薄荷 66_薄墨 67_鎏金 68_檸檬黃 69_藍鐵 70_醬紫 71_櫻花紅


八邊形蠟粒_混色_100粒裝
NT$7
規格:
82_藍莓奶昔 70_日暖風恬 72_白淨柔嫩 73_冰清玉潔 74_赤地千里 75_青花瓷 76_浮翠流丹 77_黑暗之神 78_過往雲焉 79_樹洞秘密 80_錦誠密語 81_錦繡山河 71_玉龍檀香無庫存


向日葵蠟粒_混色_250粒裝
NT$25
規格:
72_冰雪奇緣 73_地中海 74_奼紫嫣紅 75_余霞成綺 76_初戀滋味 77_彼岸花開 78_金屬色系 79_春暖花開 80_珊瑚海 81_粉黛佳人 82_馬卡龍色 83_混色 84_甜蜜暴擊 85_莫蘭迪色系-靜謐北歐 86_莫蘭迪色系-櫻花樹下 87_焦糖 88_紫霞仙子 89_焉雨朦朧 90_碧海藍天 91_銀河九天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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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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