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1.訂單滿200元(不含運費)就會出貨,未達標準將自動取消。
2.魔法蠟燭接到訂單才會訂製,下單後請勿取消。如需更改,僅限新增或修改。
3.請務必在收到通知後儘速到超商取貨。 逾期未取將導致商品退回,可能造成損耗並影響雙方評價。
4.魔法蠟燭商品,不提供退款或退貨服務。
5.購買皆附贈說明書,可以放心使用。
6.蠟燭屬於明火用品,使用時請務必待在你的視線範圍內,避免發生意外哦!
7.魔法蠟燭只有正面效果,不會造成反噬或傷害;但也請勿使用於負面(如阻礙他人)的許願。
8.每日限用一種蠟燭(特定套組除外),以確保能量集中,願望順利實現。
9.每次點燃(不限數量)可許一個願望。願望內容越具體就越能夠實現喔!
10.※蠟燭屬療癒性產品,不可替代專業醫療。如有健康問題,請務必就醫。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