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水逆掰掰,大改別來!
編輯粉專「A編工事中」×uCup杯特聯名最新商品
「編輯元素表」永續隨享杯來啦!!
讓業內業外秒懂出版辛酸血淚的那張「編輯元素表」
化身永續環保飲料杯,照顧出版人心靈
「倒入深色飲料,讓水逆消失」的小魔法,撫慰你水逆崩潰的各種災情
要廢不廢的會心一笑,陪你喝完這杯,好好排毒,明天繼續努力!
【關於uCup杯特】
- 「uCup杯特」是一群關心環保的台大學生創立的社會創新組織品牌,以可以重複使用的循環杯、租借和回收據點的設計,邀請大家在喝飲料之餘,也能順手做環保,減少免洗杯的使用。
- uCup使用可循環食品級PP杯身,材質耐熱120度、好堆疊、好清洗、方便外帶。搭配矽膠杯蓋,就口喝或吸管都OK,密封不漏。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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