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目前創了一個新的賣寵物產品群組 目前放文章的東西不多。會陸續貼上新品。 版主我個人 養了18隻浪貓 所以店裡的有的庫存大都是以貓的產品為主 有需要狗的產品我都需要另外詢問 有想要什麼可以放相本的許願區 我有找到比蝦皮、店面便宜的我就會在記事本上 加群網址 : https://line.me/R/ti/g/0Wgisvj8tA
缶缶 跟其它零食賣場可以合併出貨。運費一樣只要35元
但需要私詢給我收件名或電話
https://myship.7-11.com.tw/general/detail/GM2303045619223
樂倍黑酵母 無穀全齡貓1.5kg/試吃包
小怪獸2種肉無膠主食罐 82G/165G
杜革無榖貓糧-2.27kg/6.8kg/繁包18kg-預購
汪貓幼母貓營養缶 80G/165G
陪心搖搖奶昔罐主食缶-貓
怪獸部落寶寶無膠主食罐 82G/165G
HeroMama 英雄媽媽溯源鮮肉主食罐
(無庫存) 吶一口主食泥罐60G-超取限4盒一箱
(無庫存) 貓樂園 ParkCat 無敵貓肉泥主食缶
(無庫存) 獵食客 耐吉斯 源野獵食客主食罐
(無庫存) 愛喜雅 AIXIA 妙喵主食餐包系列
(無庫存) 美國 嘿囉 貓飼料 貓糧 成貓/幼貓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