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1.每筆單請下一筆10元雜費。
2.未取次數超過10的帳號會取消訂單。
3.全新未拆擺,附原包裝,隨機商品僅確認款式,彩虹社品質與運送狀況不一,請默認初傷,售出不退。
4.請成年再下單,下單即默認成年,有自我負責之能力。
5.下單後不接受取消及未取、退貨,違者黑單處理。
6.拆包裹請錄影,我方漏寄或包裝方式造成的損傷以外,貨運造成之損傷請帶錄影找貨運。
*可被綁的商品:雜項區、同人商品、或有特別標示之商品。可接受價差20元內。(以總額計算)
2022白情立牌吊飾(皆可被綁)
JP區(長尾、謝林)
雜項區(皆可被綁)
同人立牌吊飾(皆可被綁)
同人58mm徽章(皆可被綁)
(無庫存) 舊版生日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