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 點我加LINE聯繫
點我查看IG
🏡龍貓安親班🏡
位於高雄,提供龍貓寄宿、販售寵物龍貓以及龍貓寵物用品、食品、櫃籠
我們熱愛龍貓♥️提供龍貓舒適的住宿環境,讓各位爸比媽咪能夠安心將龍貓寶貝暫時託付給我們,有任何寄宿、購買龍貓的問題歡迎聯絡我們
🫶本店創立初衷以龍貓為出發點,提倡正確飼養觀念,讓龍貓寶貝們健康平安地活得更長久
凡是龍貓不能吃(例如:蔬菜、水果、果乾都不可以吃)、不能用的產品(錯誤的木製玩具、含有鐵釘的家具),本店皆會為飼主們第一線把關、篩選剔除掉~若有任何錯誤的地方,請第一時間告知我們!我們將會馬上改進♥️謝謝大家的支持,我們一同讓正確的觀念傳遞下去🥰
🍭營業時間:為維護龍貓寄宿品質以及獨立接待顧客,寄宿、店內選購皆採預約制,請先聯繫我們唷~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二路57號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