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台灣紅茶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26年(西元1937年)成立,舊稱「台灣紅茶株式會社」
為當時新竹地區第一家紅茶精製廠,主要業務為紅茶精製並且外銷,地方上愛稱「紅茶公司」或是「台紅」。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紅茶外銷市場受挫,「台紅」於民國六十年代轉型生產日式煎茶,將目光轉向日本市場,成為日本茶供應鏈成員之一,八十年代後開發自有碎型蒸菁綠茶再創高峰。時至今日「台紅」仍舊堅守崗位,每年持續供應國內外廠商台灣優高品質的碎型蒸菁綠茶、綠茶粉及其相關產品,並將淬鍊一甲子的紅茶拚配技術繼續傳承給下一代。
【關西茶廠附設‐臺紅茶業文化館】
「台紅」自民國94年起,利用部分閒置廠房,將本公司製茶歷史相關資料整理,於茶廠內設置「臺紅茶業文化館」,讓對台灣茶產業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藉由走訪80年老茶廠了解台灣在日治時期的紅茶產業興衰,此一部份,也是我們公司對於推廣台灣茶產業責無旁貸的歷史責任。惟茶廠仍有運作,製茶期間恕不開放。
台灣紅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中山路73號
電話 : 03-5171262
聖瑪莉 x 台紅 聯名展售館
地址 :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186號2樓
台紅官網 : https://www.forteaco.com.tw/
FB(茶廠導覽預約) : https://www.facebook.com/forteaco1937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