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時間追朔至民國50年

阿嬤拖著一卡皮箱

獨自一人從屏東林邊上來到高雄苓雅市場打拼

早期夏天賣果汁 冬天賣熱湯圓

但隨著時間變化

阿嬤開始想著如何才能做出一個能填飽每個士農工商的胃,又不分季節轉變

一年四季都能嚐到庶民銅板美食,於是一碗來自記憶中家鄉的味道----魯肉飯

就這樣誕生了

一碗看是平凡卻又熟悉的魯肉飯

卻是一道讓在外打拼的異鄉遊子最為感動、懷念的滋味。

阿嬤希望來用餐的每一位顧客都能嚐到來自家裡的溫暖,那是一種當你忙錄完一整天工作,在回家路上

魯(爌)肉
NT$220
規格:
4塊/盒


祖傳鹹豬肉
NT$190
規格:
300g~350g/包


銷魂獅子頭
NT$270
規格:
12顆/盒


秘製黃金肉燥3入組
NT$450
規格:
(300克/包)


秘製黃金肉燥-麻辣口味3入組
NT$540
規格:
微辣(320克/包)


(無庫存) 醬滷豬肉筋2入組
NT$360
規格:
(250克/包)無庫存


(無庫存) 開心組合包-原味肉燥*2 麻辣肉燥*2 醬滷豬筋肉*2
NT$988
規格:
開心組合包一次滿足無庫存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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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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