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注意事項:
本店為免用統一發票,若需要收據請備註
食品業登錄字號:E-200246354-00000-7
統一編號:93272548 <免用統一發票可備註開手寫收據>
商品皆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1000萬

檸檬磅蛋糕6入組
NT$330
規格:
檸檬磅蛋糕6入單顆包裝


檸檬塔 巴斯克乳酪 巧克力塔
NT$65
規格:
巧克力塔 巴斯克乳酪 檸檬塔


司康任選6入 無禮盒包裝
NT$300
規格:
司康 任選6顆


綜合小司康(5入)
NT$65
規格:
綜合小司康(5入)


司康禮盒 (6入 / 9入)口味任選
NT$350
規格:
司康禮盒 6入組(自選口味) 司康禮盒 9入組(自選口味)


綜合布朗尼 (oreo.蓮花楓糖餅乾)6入組
NT$330
規格:
綜合布朗尼(OREO,蓮花楓糖餅乾)6入組單顆包裝


甜塔禮盒
NT$420
規格:
甜塔禮盒6入組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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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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