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我為什麼開始做「狗啃啃」
我們的養鱉場位於屏東,但比起養殖,小編最放不下的,其實是狗。
我很喜歡狗,也一直抱著「救一隻,算一隻」的想法。
這些年來,抓紮、醫療、收編,不是什麼偉大的事,
只是看見了,就不忍心當作沒看到...
只是,救援需要的不只是愛,還有持續的生活與醫療費用。
於是我開始動手做點心,希望能用一份安心的零食,
換來讓浪浪活下去的資源。
「狗啃啃」 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誕生的。
這幾年,我沒有特別宣傳,只是認真做、慢慢分享。
靠著大家的口耳相傳與一次次回購,終於我為狗啃啃成立了品牌 —— 益綺寵。
我希望,把健康留給更多的貓狗,也讓我能繼續,把資源留給需要幫助的浪浪。
狗啃啃堅持 手工製作,並經過 10 小時低溫烘焙,所以每一批顏色、大小都會有些不同,
但每一份,都是我親手為牠們準備的心意。
如果你在購買前、中或購買後有任何問題,
都可以到 FB:益綺寵 私訊我,
或加入 Line:aliceehsieh,
我都會親自回覆。
謝謝你願意支持狗啃啃,你的每一次選擇,都在幫助更多孩子。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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