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原創漫畫]社長與他的大小夥伴3
NT$250
規格:
B5


R18[原創漫畫]裏本-吃點甜的
NT$150
規格:
A5


[原創]CD吊飾
NT$100
規格:
4.5*5cm


[原創漫畫]社長與他的大小夥伴2
NT$200
規格:
B5


[原創漫畫]鄰座的爸爸同學之社長與他的大小夥伴
NT$200
規格:
B5


[原創漫畫]鄰座的爸爸同學
NT$300
規格:
B5


[台V]Asa無框畫
NT$600
規格:
27.5x39.5cm


[TIGER&BUNNY]我爸變成貓咪了!請幫我照看一下 (日版!)
NT$50
規格:
A5


[原創]天使惡魔鏡面吊飾
NT$100
規格:
天使 7*7 金銀套組 惡魔無庫存


[APH]灣娘粉色吊飾
NT$50
規格:
6*6


[原創插圖]水色憧憬
NT$150
規格:
A5


[原創漫畫]愛貓人
NT$100
規格:
A5


[原創]奈也資料夾
NT$50
規格:
A4


[APH]北歐胸章
NT$50
規格:
白無庫存


[T&B]親子立牌
NT$150
規格:
6cm


[原創]家庭立牌
NT$150
規格:
6cm


[原創]海軍風吊飾
NT$20
規格:
5cm


(無庫存) [原創漫畫]鄰座的爸爸同學之老闆與他的員工日常
NT$200
規格:
B5/52P無庫存 B5/56P無庫存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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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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