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創立於 1976 年
在地深耕五十年的老字號肉乾專賣店
☆ 秉持著「用好心腸作好香腸、好心肝作好肉乾」的精神,製作出各式肉乾、肉鬆、肉脯及古早味零嘴。
☆ 產品種類多元,不論是自家享用、節慶團聚,或作為伴手禮,都是代表台南佳里風味的人氣選擇。
⚠️購滿冷凍商品點我前往「冷凍賣場」
♦其他情形如下列,不得退換貨:
1.配送過程因碰撞造成失真空情況
2.除商品本身瑕疵,經拆封後不得退換貨
3.不得以其它主觀認知(個人口感、顏色、大小…等)理由退換貨
4.到貨商品若無損傷,恕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客服電話: 06-7235050
食品業者登入字號:D-174727695-00000-8
產品責任保險字號:1503字第12PD60060號-NSB001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
筷子肉乾條(原味/黑胡椒/蒜味/花椒/紹興酒/黑松露)
極致風味【牛肉乾】(五香/香辣/高粱酒/ 蔥燒牛肉角)
[全品項個人獨享包]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