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 只做自己也吃且有感的產品。
- 成份簡單:一顆膠囊就這麼大,什麼功效都有是不可能的,市售很多宣傳放一堆料,多功能,但每支原料都沒放足“有效劑量”,那就是在吃最貴的澱粉。
價格便宜到連我是消費者看了都會懷疑有效嗎?每支產品成本高到每間合作工廠都覺得我瘋了,每個諮詢過的行銷公司,光是蝦皮價格都覺得我的利潤居然還能生存是奇蹟。此處的價格更是貼著地板,公司還能否活著我認真不確定欸(應該可以吧?)
希望讓大家小量購買也能便宜,且人人都能負擔的了,有些保健品需要長期持續性的使用,不然前面都白吃了。
無法再有任何優惠或贈送活動(也無法有蝦皮活動)。
無刷卡,無法再負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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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