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福家草莓果醬介紹




品名:福家果園草莓醬
成份:福家果園草莓、糖、檸檬
淨重:300ml、210ml
保存期限:三個月
保存方式:冷藏保存,開瓶後盡快食用完
產地:台灣
生產廠商:想想福家企業社
本產品投保:富邦產物保險
營養成份:
熱量269.4大卡、蛋白質1.3公克、脂肪0.6公克、飽和脂肪0.4公克、反式脂肪0公克、碳水化合物64.7公克、糖53.2公克、鈉10公克

福家果園草莓醬:


使用天然食材:草莓、糖、檸檬,不加水、不加任何添加物。


三大安全保證:
;保證全素、無添加水、香精、色素、吉利丁...等添加物
(2)草莓醬瓶、蓋、玻璃罐、裝醬工具...均經過150度高溫殺菌
(3)營養成份檢驗安心安全、大腸桿菌檢驗陰性


草莓果醬 - 大罐(300ml) 優惠價:250元
NT$250
規格: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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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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