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月宅 MoonTaku
🔎FB→月宅 MoonTaku
🔎IG→moontakustore
🏠實體店面→台南市北區海安路三段870號(國泰文林硯店面)
⏰營業時間
(一)~(五)16:00~22:00
(二) 公休日
(六)~(日)14:00~22:00
●本賣場商品皆為現貨,下單無故未取貨者一律黑名單封鎖
●商品會盡可能妥善包裝寄出,然而運輸過程仍有可能碰撞擠壓受損,嚴格要求外觀盒況者還請謹慎下單
●商品皆為工廠產線手工塗裝,難以完美無瑕,GSC商品若有瑕疵疑問請自行從下述網址聯繫原廠判斷
https://www.goodsmile.support/zh/inquiry_zh/
●有合併訂單需求請留言或私訊告知,合併訂單條件:
收件人姓名、電話、門市皆相同的訂單才可合併
●最大寄貨尺寸為45x30x30cm,超過尺寸請分開結帳,謝謝合作
●此賣場全品項免運
●此賣場部分商品價格與實體店面不同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