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台灣導盲犬協會 成立於2002年,是一個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
協會成立的宗旨為建立並推廣台灣本土的導盲犬制度,免費提供導盲犬給有需要的視障朋友,
讓台灣的視障者除了使用白手杖外,也有使用導盲犬的權利。
歡迎大家購買義賣商品,幫助導盲犬培育養成。
◂因超商取貨有體積重量限制,訂購大量請改宅配或來電洽詢(02)2827-2107▸
台灣導盲犬協會
台北市北投區致遠三路160號1樓
聯絡電話:02-2827-2107 傳真:02-2823-2398
立案字號:台內社字第0910014789號 統一編號:14697346
【國際導盲犬聯盟(IGDF)】【國際輔助犬組織(ADI)】【亞洲導盲犬培育聯盟(AGBN)】正式會員
導盲犬紅包袋
T恤
導盲犬玩偶/磁鐵娃娃 組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