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創始人孫朝根先生於1961年開始經營
手工糯米腸搭配小菜 再來一碗米粉湯
是許多漁民上岸必來報到的無名小店
女兒接手後 於是將小店取名為半坪屋
隨著淡水觀光熱絡 饕客間呷厚道相報
你一定要來試試 傳承一甲子的老味道

O指定日期請備註或私訊
O無指定日期則依序出貨
   純手工製作 請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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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糯米腸
NT$1200 NT$1300
規格:
糯米腸4斤+獨享滷味2包 1斤/600g


半坪屋分享組*88折
NT$1670 NT$1900
規格:
已達免運門檻


滷豬耳朵
NT$140 NT$150
規格:
獨享包/150g 分享包/300g


滷小肚
NT$140 NT$150
規格:
獨享包/150g 分享包/300g


滷豬皮
NT$140 NT$150
規格:
獨享包/150g 分享包/300g


滷豬頭皮
NT$140 NT$150
規格:
獨享包/150g 分享包/300g


大腸頭
NT$250
規格:
一包150g


加熱方式
NT$0
規格:
加熱方式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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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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