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誰說加工食品不健康,我們的肉丸就可以
傳統食品,創新製作
加工食品快要成為現今不健康食品的代名詞,或許是過多的合法化學添加物,又或是令人難以想像的烹調方式及保存期限。
現代人的飲食習慣又與加工食品息息相關,因此以健康為理念的我們開始去研發製作營養美味不傷身的加工食品,從貢丸開始。 絕無化學添加物,新鮮美味又健康,是我們堅持的信念。
大大的力量捏製小小的鮮肉丸! 

原味丸霸
NT$200
規格:
每包一台斤(600±5g)約13-15顆


九層塔丸霸
NT$200
規格:
每包一台斤(600±5g)約13-15顆


黑胡椒丸霸
NT$200
規格:
每包一台斤(600±5g)約13-15顆


香菇丸霸
NT$200
規格:
每包一台斤(600±5g)約13-15顆


芹菜丸霸
NT$200
規格:
每包一台斤(600±5g)約13-15顆


芋頭丸霸
NT$200
規格:
每包一台斤(600±5g)約13-15顆


綜合丸霸
NT$200
規格:
每包一台斤(600±5g)約13-15顆


香菇肉羮
NT$200
規格:
每包一台斤(600±5g)


大塊花枝丸
NT$300
規格:
每包一台斤(600±5g)約13顆


旗魚黑輪包蛋
NT$250
規格:
每包一台斤(600±5g)約15顆


手工甜不辣
NT$150
規格:
每包16片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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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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