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奇福食品有限公司創立於民國七十九年,以純手工專業生產高品質扁食為主要業務。日前有鮮肉扁食、鮮蝦扁食、干貝扁食、金魚扁食(以形狀命名)、精緻肉燥、精緻炸醬等產品。

創業初期以信義路及寧波西街兩家門市現場提供熟食為主,後因業務需求先後成立公司業務部及台北縣市多處加盟經銷商;業務部設有專人負責全省各公司行號、機關、團體一般住戶之生鮮扁食訂貨及配送處理。

經典鮮蝦紅油抄手
NT$100
規格:
一盒8入


經典鮮肉紅油抄手
NT$85
規格:
一盒12入


生鮮鮮肉扁食
NT$75
規格:
12入


冷凍鮮蝦扁食
NT$90
規格:
8入


冷凍干貝扁食
NT$100
規格:
8入


冷凍海鮮扁食
NT$80
規格:
12入


冷凍鮮蝦10盒組
NT$900
規格:
1盒8入 共80顆


冰心冰烤地瓜
NT$99 NT$105
規格:
600克


特選金目鱸魚
NT$190 NT$220
規格:
300克-400克


日本帶卵帆立貝 L尺寸
NT$699 NT$780
規格:
日本帶卵帆立貝 L尺寸 1000克約21-25粒


(無庫存) 北海道生食級干貝M尺寸
NT$1650
規格:
1000克無庫存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詳情點擊參閱公告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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