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魚肚3片組
NT$120
規格:
3片


魚片<無刺>
NT$160
規格:
150克


金鱸
NT$300
規格:
特大,600g 中,400g±10% 大,500g±10% 小,350g±10%無庫存


金鱸魚排(單片裝)
NT$280 NT$290
規格:
小,150g/片(雙片裝) 大,230g/片(單片裝)無庫存 200g/片(單片裝)無庫存


鱸魚一夜乾
NT$250
規格:
250g(半尾) 100g無庫存 400g無庫存 300g無庫存


無調味魚骨高湯
NT$120
規格:
大-1000g 小-600g


高康蝦仁
NT$250
規格:
200g


高康蝦
NT$280
規格:
300g(特大蝦) 300g無庫存


(無庫存) 銀鱸(單尾裝)
NT$300
規格:
大,500g±10%無庫存 小,350g±10%無庫存 特大,600±10%無庫存 中,400 g±10%無庫存


(無庫存) 當季船釣鮮甜透抽
NT$350
規格:
3尾,650 g ±10%無庫存 1尾,300 g ±10%無庫存 4尾,750 g ±10%無庫存 雙尾,550 g±10%無庫存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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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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