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旅居京都12年!在京都經營兩間老屋民宿。 透過老闆娘在地人的選物 讓大家可以體驗到京都的美好。 賣場主要商品為民宿們正在使用並獲得客人好評的小物以及寢具外 同時也挑選了設計小物、生活雜貨......等
在這裡的7-11賣貨便賣場全都是在台灣已經有現貨的商品!
由於在社團上的設定比較複雜外,也想讓大家有除了匯款以外更方便的付款方式
所以於7-11這裡成立新賣場!再次重申!這裡的賣場商品全都是現貨!
如果是預購或者團購的商品還是需要回去社團喔!
購物前請確認一下內容
★留言即成立訂單,無法取消。
★使用貨到付款的朋友,請愛惜自己的信用不要取消訂單喔!
★除非商品瑕疵或破損,色差與其其他理由皆不在退換貨範圍。
客服專線
@line : @lxo2931y
E-mail : info@lrc-kyoto.com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