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說明:
🌿 歡迎來到 A gift for you
每一天,都是一份禮物。
不是賣得最多,
而是挑選真正值得分享的健康生活好物。
✨ 我們相信
健康,應該自然融入生活。
不是每天提醒自己要保養,
而是讓好的習慣,
慢慢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 我們堅持
✅ 品質安心
✅ 用心挑選
✅ 貼心包裝
✅ 快速出貨
✅ 售後服務
🎁 我們提供
健康食品
陪伴每天的營養補給。
健康零食
享受美味,也少一點負擔。
精選禮盒
送禮,也送出一份心意。
生活選物
讓日常,多一點舒服。
🤍 我們希望帶給您的
不是一次交易,
而是一份值得信任的陪伴。
因為,
每一次收到商品,
都是送給自己,
或重要的人,
一份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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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ift for you
Everyday Care
菸害防制法修法宣導及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電子煙、加熱菸於施行後屬於類菸品,將比照菸品進行管理;賣貨便仍將惟持管制菸害之高標準,對上述商品(含電子煙、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仍繼續維持不得販售,在此提醒買賣家,請勿觸法。
※提醒您:菸類商品不得以任何代稱之關鍵字刊登,包括但不限於以「果汁、糖果」等規避方式上架菸類商品於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法律責任。菸類相關商品均不得於網路販售,否則將有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並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百萬以下不等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3.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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